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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大学招生简章

编辑:fuej

2014-05-08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山东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普通本科招生总计划的5%。招生专业如下:

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考古学、英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朝鲜语、经济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类,以上专业文理兼招;数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信息类,以上专业只招收理工类考生。考生可根据特长选择三个专业志愿,且须与高考(微博)志愿一致。

二、报名条件

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收对象为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具体专业及相关条件如下: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1. 校长推荐:具有资格的中学校长可实名推荐1名优秀学生,中学资格以我校函件规定为准。

2. 中学推荐:由中学根据我校分配名额进行推荐,考生综合成绩列本年级文、理科前20%,且有特长的学科单科成绩列前5%。

3. 学生自荐

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省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 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者、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二等奖以上者;其他具有学科特长并取得标志性成果者。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1)校长推荐考生及以下竞赛类考生须登录“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在线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竞赛类型包括: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获得一、二、三等奖以及获得省赛区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独立或第一完成者)。

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月7日;

材料邮寄截止时间:2014年1月10日。

此类考生参加山东大学单独组织的测试,时间待定。

(2)中学推荐、自荐考生须登录“2014年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报名,(“中学推荐”考生需获得校荐序列号方可有效),

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月2日上午9:00;

材料邮寄截止时间:2014年1月5日;

此类考生参加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

2.中学审核:所有报名考生材料均需加盖中学公章,中学须对本校考生进行审核;对“校长推荐”、“中学推荐”方式申请的考生须按公开程序进行选拔,并在中学网站和全体学生中进行公示。

3.邮寄申请材料:

校长推荐:校长推荐信,须由校长亲笔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山东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个人自荐报告;学生获奖证书或特长证明材料;校长推荐人选产生的工作程序及公示方式说明;中学成绩单(显示三年学习成绩排名)。

中学推荐:《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表》;考生中学阶段成绩单(显示年级排名和特长学科成绩排名)。中学推荐考生材料由中学统一邮寄。

学生自荐:《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表》;个人自荐报告;学生获奖证书或特长证明材料。

所有邮寄材料须经中学审核盖章,并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校长推荐”、“自主招生中学推荐”或“自主招生考生自荐”。

四、选拔程序

1. 材料审查:山东大学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将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布。

2. 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安排:

笔试时间:2014年3月1日

笔试科目:理工类专业考核科目:自然科学基础(数学、物理);

文史类专业考核科目:人文科学基础(语文、数学)。

3. 面试安排:以学科特长、创新能力、综合素质考察为主,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资格确定: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最终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折算后的综合成绩确定自主选拔录取资格人选及等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折合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

5. 公示:获得山东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将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站予以公示,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示备案。

五、录取政策及办法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在高考成绩公布后一周内登录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在线网站确认高考志愿填报信息。根据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在相应批次(以省级招生主管部分规定为准)填报山东大学,资格方能有效。

获得A级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一批控制线; B级资格,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档线(平行志愿省份按确定调档比例后形成的调档线测算值执行)下20分(本科一批控制线上),我校同意录取。

专业分配原则:获得A级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投档线者,满足前两个专业志愿之一;获得B级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投档线者,满足三个专业志愿之一。未达到投档线者,根据考生特长和高考成绩进行调剂录取。所有专业均为我校在简章第一条中公布的自主选拔招生专业。

另,对于高考总分不是750分的省份考生,降(加)分幅度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750分之比进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降(加)分幅度。

六、其它

1.中学须对学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虚假材料,我校将停止该中学推荐该类学生的资格两年。

2.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全过程监督(联系方式:jjc@sdu.edu.cn,电话:0531-88364345),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教育部和山东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4.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山东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50100

电话:0531-88364787;传真:0531-88564787

网址:http://www.bkzs.sdu.edu.cn

E-mail:sdbkzs@sdu.edu.cn


标签: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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