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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2
2014年北京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科技大学。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行列的高校。2006年,学校成为首批“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
第三条 校址及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北京市朝阳区管庄校区(高职生)。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高职(专科)学制3年。
第四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北京科技大学设立由校领导及招生、教学、纪检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北京科技大学的招生工作。
第六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北京科技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科技大学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招生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编制我校来源计划原则和办法: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的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就业情况、部直属高校的分布及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认真研究,科学合理的确定本校来源计划。
第九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05%以内。
第十条 录取专业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专业级差”根据生源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为2至1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江苏省理工类考生(含国防定向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物理,且等级要求达到A及以上,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及以上;文史类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历史,且等级要求达到A及以上,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及以上;对进档的考生以“先分数后等级”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已被我校认定的自主招生考生和文艺特长生在达到同样等级条件时,方能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将依次接收服从专业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二条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艺术类)参加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录取;其它本科专业参加重点本科批次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北京科技大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生简章》进行。
第十三条 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①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需参加当地的英语口试,要求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日语、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日语、德语为零起点),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不限制。
②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第十四条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录取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高考实际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的考生,其次为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五条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国防定向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北京科技大学国防生招生简章》进行。国防生录取工作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批次进行。
第十七条 保送生以及自主选拔录取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和我校有关简章、办法进行。
第十八条 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和我校有关简章、办法进行。
第十九条 录取工作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理科实验班:学校为了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创新型人才,经教育部批准,从2007年开始招收理科实验班。理科实验班前两年执行特别制定的具有特色的培养计划,第二学年末,主要根据学生志愿分专业,第三学年进入相应专业的自然班学习,并配备由资深教授担任的学术导师,同时进入课题组重点培养。完成实验班教学计划、综合排名在前50%的学生可以申请本硕博连读。未进入本硕博连读的学生仍有机会参与第七学期的保研选拔,其选拔条件由教务处统一规定。理科实验班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原则上要求考生高考实际总分高出我校在本省录取最低分20分以上。
第二十一条 大专业与大类招生:
①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按材料科学与工程大专业统一招生,两年后由学生自主选择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形与控制工程、材料物理、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功能高分子材料、表面科学与工程七个专业方向之一进行学习。
②东凌经济管理学院按三个大类进行招生,分别是“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和“经济与贸易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包括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两个专业;“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会计学两个专业;“经济与贸易类”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两个专业。新生进校一年半后开始分专业学习,专业选择的原则基本是自愿与学院协调相结合,需要考虑学生在校前一年半的学习成绩。
③机械工程学院的机械工程、车辆工程两个专业按机械类统一招生;能源与动力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两个专业按能源动力类统一招生。按大类招收的学生入学后实行宽口径培养模式,一年半后学生将根据本人志愿和在校学习成绩进入不同的专业学习。
第四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2014年我校本科生各专业学费标准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艺术类)每人10000元/学年,其它专业每人5000元/学年。高职(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为:商务日语专业每人7500元/学年,其它专业每人6000元/学年;中日合作交流班国内学习费用为每人20000元/学年(其中:学费每人6000元/学年,特别培训费用及出国相关手续费用每人14000元/学年);中美合作交流班国内学习费用为每人32000元/学年(其中:学费每人6000元/学年,特别培训费用及出国相关手续费用每人26000元/学年)。如果国家调整2014年学费标准,将按新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按照国家标准收取住宿费用。
第二十三条 奖助学金情况:我校针对本科生设立的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民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国家设立,奖励金额分别为8000元和5000元;人民奖学金和新生入学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金额从250元至5000元;社会奖学金为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有宝钢奖学金、86校友奖学金、87校友奖励基金、冠之奖学金和泰尔奖学金等十余种,金额从3000元至10000元;除此之外,学校还设有学科、科技竞赛奖学金和体育之星奖学金等。以上奖学金的获奖总比例近50%。为了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生活费问题,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中海油助学金、曾宪梓助学金等多种助学金和贷学金、困难补助;学校设有勤工助学中心,负责为学生联系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四条 高招咨询: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325294 62332893
学校网址:http://www.ustb.edu.cn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ustb.edu.cn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科技大学专业介绍
经济与贸易类(本科类)
“经济与贸易类”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两个专业,新生进校一年半后开始分专业学习,专业选择的原则基本是自愿与学院协调相结合,需要考虑学生在校前一年半的学习成绩。
法学(本科类)
专业剖析
法学专业旨在以严格而科学之方法,培养具有健全人格、富有正义感、综合素质高、知识结构合理、专业基础扎实、适应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复合型、适应时代发展的法律专门人才。法学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囊括了我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例如规范和保障国家行政机关权力正常运转的行政法,保证经济顺利发展的经济法,保障和规范金融机构合规的金融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预防和惩治犯罪活动的刑法,研究国家之间关系以及国际经济贸易往来的国际法、国际经济法等等,法律人才的培养是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保障。
比较优势
法学专业创办于1995年,现每年招生60余人,在校生已达280人。经过多年的发展,法律系已成为学院的骨干系,法学专业也被列为学校重点建设的专业之一。目前,已经具有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的硕士学位及法律专业硕士学位(Juris Master,简称JM)的授予权。
本专业多数教师拥有博士学位和律师执业资格,半数以上教师具有欧美国家名校的留学研修经历,他们既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又有很强的法律实务能力。
在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公司法等方面形成了比较稳定的研究方向,近年来,法律系教师承担了大量国内外研究项目,参与了许多国家和地方立法、执法的论证调研等工作,公开发表科研论文达数百篇,出版法学学术专着数十部,获得科研经费数百万。
本专业设有公共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供教师作为研究平台,设有模拟法庭、证据实验室、法律诊所供学生研习使用,为培养法学专门人才创造了必备的条件。
主要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学、中外法制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合同法学、公司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模拟法庭、律师实务、劳动合同法学、金融证券法学、WTO与世界贸易法、知识产权法学等。
人才培养
学院不仅重视对学生专业知识的教授,还特别注重锻炼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让学生尽早利用所学法学基本理论知识了解社会现象、分析社会现象,在教师的指导下,培养其独立思考的能力,以加强和巩固所学到的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的沟通能力和团队意识;学生可以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教学,通过切身体会进一步认识法学专业,通过案例研学了解和认识各类社会现象。
科研实践
在学期间,有组织地带领学生深入公检法以及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进行专业认知实习,同时通过模拟法庭、律师实务等课程开展诊所式教育,通过案例教学使学生真正了解和认识社会。另外,积极鼓励学生自组团队,成立科研创新项目小组,聘请指导教师,尽早进入社会相关问题的实证研究,开展科研实践。由法学本科生组成的科研创新团队在“挑战杯”等多个比赛中多次获奖。
国际交流
学生在校期间可以申请到国内外着名大学进行交流学习,我系与英国斯旺西大学创办了3+1+1合作办学模式(本科阶段前三年在我系学习,第四年赴英国斯旺西大学学习,本科毕业可以继续学习一年,获斯旺西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同时,也有不少学生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的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未来发展
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前景十分广阔,大多进入中央或者地方各级政府部门,以及检察机关、审判机关、金融机构和仲裁机构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也可以做一名收入较高的自由职业者——律师,还可担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工作的专门人才,该专业招收文理科考生,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英语(本科类)
专业剖析
针对国内对英语人才需求的多元化趋势,我校英语专业在办学中对一二年级学生注重听说读写译等专业技能的培养,对三四年级学生加强语言学、文学、文化及翻译等多模块知识体系的构建,同时依托我校双二辅机制和校内外及国际交流中的跨学科选课机制,实施学科交融和复合型英语人才的培养模式,专业特色突出,培养成效显着。
比较优势
本专业教师50%具有博士学位,60%具有高级职称,70%曾在英美等国名校留学研修,所有教师均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6名外籍教师长期在本系任教。其中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教师1名,北京市教学名师2名,入选“北京市青年英才计划”教师2人。近五年,专业拥有2门北京市精品课程,承担了9项省部级研究项目,发表高水平核心期刊论文40多篇,获得省部级奖励4项。
现有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语言文学和翻译硕士(MTI)三个硕士点。
主要课程
基础英语(精读)、泛读、初高级外教系列口语、初高级外教系列写作、初高级视听说训练、英汉汉英互译理论与实践(笔译、口译、交传、同传)、学术论文写作、英美文学、语言学、专业发展前沿概述、英语国家社会文化、英语报刊、第二外语、经济与管理、国际贸易、外贸函电、计算机等必修课和选修课共计50余门。
人才培养
本专业突出研究型和实践型学习,重视教学的内在质量和学生的发展潜力,不仅强调扎实的英语基本功培养,并且注重专业知识结构的合理性,致力于培养具有较强创新意识、良好人文素质、国际化视野、团队合作能力和文化差异敏感性的英语专业人才。
科研实践
英语系现有FESCO外企服务集团、中国国际人才市场、北京科协等5个学生实习实践基地。学生可通过一系列实践课程,进一步巩固实际使用语言能力。实践课程包括:国内外暑期实践、英语写作实验室、英汉笔译实验室、影视翻译实验室、专业实践I、专业实践II、专业发展前沿概述、毕业设计(论文)、计算机应用实践。同时学生可以自组团队,成立科技创新项目小组,聘请指导教师,开展科研创新活动。
国际交流
专业积极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已和英国斯旺西大学、兰卡斯特大学、美国范德堡大学、美国巴尔的摩大学、美国普渡大学、美国加州大学河滨分校、爱莎尼亚塔尔图大学(免学费)和塔林理工大学等多所大学开展联合办学。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3+1和2+2等培养项目,在海外学习阶段可以跨专业学习课程。与美国海外学习基金会(SAF)合作,开展“SAF海外学习项目”,可享受不同幅度的学费减免或奖学金待遇。本专业学生可参加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暑期班以及赴美带薪实习项目。
未来发展
超过20%的优秀生直接保送进入北京、香港等地名校读研,65%以上的毕业生直接到国内外着名大学攻读硕士学位。他们以自己的英语实力或英语+第二学位专业的综合实力为腾飞的跳板,进入语言、教育、新闻、管理、工商、经贸、法学、文化科技交流、传媒等各个领域读研或就业,从而走进一个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知名校友
孟宙,德国联宇公司总经理,2005年被聘为德国科隆市市长及市政府中国事务顾问,2007年获得科隆嘉年华国际经济奖,并被科隆市长授予勋章,2008年,获得 “科隆经济大使”称号。1985年—1987年,在我校攻读英语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专业研究生,1987—1988年于我校外语系任教。
赵白生,北京大学外语学院世界文学研究所教授、博导,北京大学世界传记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跨文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国际传记文学学会创始人、世界生态文化组织主席、世界文学学会会长。1986年—1988年,在我校攻读英语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专业研究生。1988—1993年于我校外语系任教。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科类)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够运用计算机语言进行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与维护,并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和日语运用能力,能够从事计算机高级操作、计算机软件编制及信息系统管理等工作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
主修课程
基础日语、日语听说、日语综合练习、离散数学、算法与C程序设计基础、数据结构、微机系统组成、OFFICE应用、VB、Java、VC++程序设计、操作系统、数据库原理与设计、计算机网络与应用、软件工程、软件品质保证、软件实训、经营管理概论、日本会计3级等。
毕业去向
赴日留学;日资企业及国内其他企业计算机信息管理及IT行业相关应用;国内专接本,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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