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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4
吉林大学2014年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吉林大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推进校务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吉林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盖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两个招生层次;招生形式有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招生和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单独招生。
第三条 吉林大学(国标代码10183)是教育部直属全日制国家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学校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政编码130012),各学部各学院的本科专业及高职(专科)专业分布在长春市内的七个校区,分别为:前卫南区、前卫北区、南岭校区、朝阳校区、新民校区、南湖校区、和平校区。
第四条 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权利平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公开程序、规范操作”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管理体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吉林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集体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决策并指导全局性工作。
第六条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工作机构,全面组织和实施吉林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和高职(专科)学生的招生工作。吉林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招生事宜。
第七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和监察处作为吉林大学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录取期间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三章 专业介绍
第八条 学校概况和各专业介绍见《吉林大学2014年报考指南》及《吉林大学2014年招生专业介绍》,详情请查询吉林大学招生网站,网站地址为:http://zsb.jlu.edu.cn。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在经教育部审核批准的年度招生总规模的基础上,依照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校的专业设置和办学条件,制定《吉林大学2014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依照国家有关政策,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区”)生源情况和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分省计划编制情况,在分专业计划基础上制定《吉林大学2014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区招生办公室在报考前向考生公布。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预留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生源不平衡情况。
第五章 录取办法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专业学习对考生的相关要求,依照国家法规和我校录取原则,制定下列录取办法。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
1.调档比例。学校在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最大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在平行志愿省区)或120%以内(在非平行志愿省区),具体比例视各省区生源情况而定。
2.院校志愿。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吉林大学考生的原则,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3.专业级差。按照第一二专业志愿间级差为3分,其他志愿间级差为零分的原则确定专业。
4.优先级别。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符合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对高考文化课总分及报考专业顺序相同的考生,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进入报考专业(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5.专业调剂。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果未能按志愿进入所报考的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
6.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理科试验班(数学)(数学、外语成绩在120分以上)、唐敖庆理科试验班(物理学)(数学、外语成绩在120分以上)、唐敖庆理科试验班(化学)(外语成绩在120分以上)、唐敖庆理科试验班(生物学)(外语成绩在120分以上)、唐敖庆理科试验班(计算机)(数学、外语成绩在120分以上)均只招文化课总分高于重点线110分及以上的考生。
7.退档。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高考文化课总分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8.在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江苏省,依据“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按照“语、数、外三科”高考总分与“应届生见A加分”之和,对考生排序并确定专业录取;当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具有照顾分条件的考生 。
对于科目等级,要求理科选测科目的物理成绩为A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要求文科选测科目的历史成绩为A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
二、特殊类专业录取
1.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运动训练专业的录取办法,详见各专业招生简章。
2.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各省区投档后,按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高职(专科)的美术类专业,按投档后的省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特殊类考生录取
1.对有志愿的国防生,学校按招生计划在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重点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政审、面试和军校体检合格(指挥类专业要求指挥类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学校相关原则录取。
2.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我校招生计划,按招生简章或实施方案录取保送生、自主选拔考生(含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
3.对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生、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第十三条 体检标准要求
一、吉林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国防生招生体检标准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文件执行。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
一、英语、俄语、西班牙语、日语、商务英语(高职)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朝鲜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且母语为非朝鲜语的考生。
二、根据学校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要求,本科的匡亚明人文试验班(文学与史学)、唐敖庆理科试验班(数学)、唐敖庆理科试验班(物理学)、唐敖庆理科试验班(化学)、唐敖庆理科试验班(生物学)、唐敖庆理科试验班(计算机)、理科试验班(半导体化学)、李四光理科试验班(地球物理学)、医学试验班(临床医学,七年)、材料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制药工程(基地班)、生物医学工程(再生医学,五年)、临床医学(七年)、口腔医学(七年)、口腔医学(五年)、护理学(五年)、药学、临床药学(五年)、信用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专业的部分课程将开展汉、英双语授课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高职(专科)的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专业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若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且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三、国防生只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第十五条 考生条件要求
一、物理学(中俄联合培养)专业、软件工程专业及国防生只招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二、医学试验班(临床医学,七年)、临床医学(七年)专业、口腔医学(七年)专业及国防生只招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护理学专业宜女生就读。
四、高职(专科)的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普查专业、水文与工程地质专业、钻探技术专业、岩土工程技术专业、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宜男生就读。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六条 学校七个校区具体地址分别为:
前卫南区: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政编码130012;
前卫北区:长春市解放大路123号,邮政编码130021;
南岭校区: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邮政编码130025;
朝阳校区:长春市西民主大街938号,邮政编码130026;
新民校区:长春市新民大街828号,邮政编码130021;
南湖校区:长春市南湖大路5372号,邮政编码130012;
和平校区:长春市西安大路5333号,邮政编码130062。
第十七条 吉林大学的本科、高职(专科)毕业生颁发吉林大学毕业证书。
第十八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须接到各省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审批名单后,方能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吉林大学新生录取通知书一律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寄。
第十九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吉林大学招生计划。
第二十条 学校将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学校统一安排)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600元—12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一条 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的有关规定可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站查询。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入学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符合录取要求的,按教育部及我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 考生的录取结果可通过各省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查询途径和吉林大学的招生网站及咨询电话查询,咨询电话:
0431-85166420。
第二十四条 吉林大学招生工作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431-85167449。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内容若含有与国家政策法规相悖之处,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招生专业介绍
哲学(本科类)
专业简介 本专业师资力量雄厚,哲学基础理论教育颇有声望。培养适应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哲学理论教学、研究人才和宣传、社会管理等应用型人才。学习哲学基本原理及其历史发展,学习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及其最新成果,学习和研究当代国外哲学和参加社会实践等。
主干课程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哲学通论、中国哲学史、中国现代哲学、西方哲学史、现代西方哲学、科学哲学、逻辑学、美学、伦理学、宗教学、心理学及适应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需要的各种专题课。还设有马列哲学著作研究、社会学、中西哲学的比较研究等应用型选修课。
就业方向 适宜从事国家及各省市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党校的哲学理论研究与教学工作;国家及省、市、县级党政机关和宣传部门,各出版社、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杂志社、企业、公司的实际工作;第三产业的公关、咨询工作等。
经济学(本科类)
专业简介 经济学专业同时也是“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和“国家经济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在教育部关于基地建设“目标明确、改革领先、成果突出、师资优化、设备先进、教学优秀、质量一流”的总体要求下,经济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宽口径、厚基础、重实践、强能力、高素质”的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的高级人才,即经济学专业的毕业生应该具备:宽厚的文化基础、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正确的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高尚的道德品质、健康的审美意识、健全和谐的个性、身心健康珍重生命,成为经济学理论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际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经济学创新人才和经济建设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了解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 2.熟悉西方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了解西方经济学前沿发展的动向。 3.具有必要的中外经济发展的历史和现状知识,掌握应用经济学的一般知识和基本技能。 4.掌握数量分析方法,熟悉微机操作。 5.具有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本专业设有经济学和经济政策学两个方向。经济学方向的特色是重点培养理论型研究人员和实际经济事务的专门家,经济政策学方向的特色是培养熟悉市场经济运行规则和规范的政府高级管理人才。
主干课程 主干学科:经济学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资本论》选读、经济史、经济思想史、西方经济学流派、发展经济学、数理经济学、西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等。
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可继续本-硕-博连读,或在国内外的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深造,从事经济理论和经济政策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可进入政府的经济管理部门,从事政府对市场和企业的微观规制和宏观调控的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以及政府经济事务的管理;也可进入企业,从事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规划、产权结构、治理结构和激励机制的设计,以及实际管理工作。
法学(本科类)
专业简介 按照教育部拓宽专业口径、培养通才的精神,我院将原来划分过细、知识面过窄的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三个本科专业合并调整为法学专业。适应一级学科招生和培养人才的要求,法学专业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毕业生的择业竞争力和对工作的适应能力为发展方向;以培养学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与专业知识,能够运用理论和知识分析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现实法律问题,熟悉各类诉讼程序,具备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把握现代化办公所需的微机操作技能,能够运用一门外国语进行一般对外交流为基本要求。
主干课程 为实现培养具有深厚理论功底的高素质的法学、法律人的目标,在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上,我院既注重对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公法、国际私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等基础课程和主干课程的普及,也关注执法实务、司法实务、律师实务等实践能力的培养。同时,提供大量的选修课,如法律职业伦理、法律文书、法律逻辑学、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法律社会学、立法学、电子商务法、保险法、财税法、金融法、犯罪学、证据法学、行政救济法、民事执行法、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国际人权与人道法等,供学生依据自己的兴趣和发展方向自主选择。
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适应领域广泛,适宜在国家立法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及外交、外事、经贸、管理等法律事务方面的工作,可从事律师、公证和金融、保险、外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亦可在高等学校和科研部门从事教学与研究工作。本专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发展潜力。“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对法学、法律人才的需求将会不断增加,从而为法学专业的发展提供巨大的社会推动力。
运动训练(本科类)
专业简介 本专业培养从事体育管理工作、大型体育赛事策划与组织工作以及社会体育指导工作;能够胜任高中、大学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工作,专业运动俱乐部或职业队的教练员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体育专门人才。
培养规格要求:较全面地学习和掌握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教育训练学、运动人体科学和教育心理科学基础理论知识,系统地掌握竞技运动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较高的运动技术水平,具备从事竞技运动训练和专项体育教学及其科研与竞赛组织、裁判的实际知识和能力。
学位授予:学生按规定修满学分(最低毕业学分为160学分)方可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可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主干课程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的要求,运动训练专业本科教育内容覆盖通识教育内容、专业教育内容和拓展教育内容三大模块。
主干学科:辐射体育人文社会学基础类课程;运动人体科学基础类课程;一般运动训练理论与方法类课程;专项运动训练理论与方法类课程;体育科学研究基础类课程五个方面。
专业特色及专业方向:依托吉林大学综合性大学的学科资源丰富和师资力量雄厚的特点,运动训练专业既要为国家培养优秀体育工作者,又要为国家培养优秀竞技体育人才。
汉语言文学(本科类)
专业简介 汉语言文学专业培养从事文学写作、机关文秘和文化宣传等实际工作及汉语言文学的科研和教学工作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要求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语言、文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和最新成就,具备广博而坚实的汉语言文学知识基础,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写作能力、实际工作能力和初步的科研能力。本专业将本着“厚基础、宽口径、高质量”的培养规格,以博大的中国文学和深厚的人文精神,培养适应21世纪社会需求的高质量专业人才。
主干课程 专业基础课有文学概论、文学写作、现代汉语、古代汉语等;专业课有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欧美文学、马列文论、中国文学批评史、美学等。
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适于报考中国语言文学及其他相关专业的研究生,适于到高等院校、语言文学研究部门从事教学与研究工作,及文化宣传、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党政机关、工矿企业等单位的编辑、记者和文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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