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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4
南开大学2014年高考招生简章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授予的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 学校名称:南开大学。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南开大学。
证书种类:凡具有南开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发给南开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发给学位证书。
第二条 学校地址:校本部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
迎水道校区 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100号;
泰达学院(包括物流管理、工业工程、会展经济与管理和国际商务4个专业)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23号。
第三条 南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上级主管部门为教育部。
第四条 南开大学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坚实的科研基础以及独特的专业优势,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等各级各类高级人才的完整教育体系。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经教育部核准,2014年南开大学计划招收本科生3250人。南开大学根据我国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2014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范围及收费标准:本科生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招生,所有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查询。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预定为:会计学(国际会计)的学费是110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每年5800元,三、四年级每年12000元;绘画专业学费是15000元/年,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专业是12000元/年;城市管理专业学生第三学年赴格拉斯哥大学修读课程,学费大约1万英镑;其他专业学费是5200—6800元/年。如果国家调整新生收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一般为700-1200/年。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南开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南开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 南开大学招生委员会下设“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南开大学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有:进行有关招生工作的调查研究;根据学校的发展规模,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情况;组织新生录取。
第九条 南开大学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的各项规定,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南开大学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德、体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以所填报志愿和文化考试成绩为依据,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第十一条 南开大学根据在该考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和录取分数线。南开大学在确定调档数量和录取分数线时,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但在安排专业时不考虑加分因素,只按实际高考分数(不含附加分)安排专业。
第十二条 如果当地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南开大学人数不满招生计划数时,南开大学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应不低于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南开大学按志愿顺序依次调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优先选择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 不录取没有填报南开大学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南开大学根据总分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分数(不含附加分)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具体操作为将录取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应服从专业调剂,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在高考总分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况下,安排专业时优先安排有附加分的考生,如附加分相同则安排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相同则安排录取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六条 对江苏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规则排序,录取专业时不考虑照顾分。选测科目和等级以招生计划中公布的为准。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选测科目等级高的考生,在分数且选测科目等级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必测科目等级高的考生,在分数且选测、必测等级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对天津考生,在高考成绩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佳的考生;在高考成绩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况下,优先安排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佳的考生的专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使用采取金牌榜排序,即按获A的多少排序,如获A的数目相同,再看获B的数目,以此类推。如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按照本章程第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南开大学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农村专项计划、非通用语选拔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美术类等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省(市、区)招办规定及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和考生与学校签订的协议执行。
第十九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及贫困专项的录取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 对于参加《高校招生》杂志第十二届“创新英语作文大赛”的优胜者,第一志愿填报南开大学,高考成绩达到南开大学在当地投档线,专业服从调剂,南开大学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公布专业计划时,公布使用英语教材进行教学的专业。提醒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相关专业志愿时,要慎重考虑该专业对英语水平的特别要求。南开大学外语类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
城市管理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依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对考生进行体检。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南开大学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南开大学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南开大学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南开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开大学2014年本科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 “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南开大学本科生招生咨询电话:022—23504845
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nankai.edu.cn
南开大学网址:http://www.nankai.edu.cn
E-mail:zhshb@nankai.edu.cn
南开大学招生专业介绍
哲学类(本科类)
该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哲学专业知识并兼通其它专业知识的人才。要求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熟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了解中外哲学的历史和当代哲学思潮,具有一定的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思维科学的基础知识,有较强的理论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初步的科研能力。
基础课主要有哲学概论、马克思主义哲学、西方哲学、中国哲学、逻辑学导论、科学哲学导论、伦理学导论、宗教学导论、美学导论、哲学研究与写作、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与历史、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导论、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形而上学、西方哲学原著、中国哲学原著、佛教哲学、儒家哲学等。
经济学(本科类)
经济学专业秉承“知中国,服务中国”之南开志愿、恪守“教学与研究相辅而行”的治学传统,直面“中国问题”、致力于“经济学中国化”,形成了以“史论结合”和“社会调查”为突出特色的经济学理论人才培养体系。
经济学专业本科教学注重经济学理论基础,强调英语、数学等研究工具的掌握,突出学生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能力以及实践能力的培养。在学院专业必修课(B类)基础上,开设了《资本论》选读、当代西方经济学流派、比较制度经济学、当代中国经济、发展经济学、转型经济学、博弈论、经济学方法论、经济学名著导读、产业组织、国际金融市场、区域经济学、经济法、房地产经济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企业理论、投资经济学、公司理财、产业经济学、跨国公司理论与运营、农业与农村经济学、中外经济史、经济学说史、现代经济学前沿专题等课程。
法学(本科类)
法学专业旨在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理论和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通过四年的学习,法学专业的本科生应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系统地掌握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等领域的法学知识和法律规定,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和立法动态;了解经济学、政治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等领域的基础知识;能够用一门外语阅读专业书刊;能够较为熟练地应用相关法律原理和法律规定,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解决各类法律纠纷,并具有初步从事法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主要专业必修课课程有:法理学、宪法、中外法制史、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
专业选修课的课程体系中,分为:法学基础理论、法律制度与法律思想史、宪法与行政法学、刑事法学、民商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和案例与综合训练七类课程群组,为学生的个性发展与培养提供了更广泛的空间。近年来法学院为适应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增设了大量新课程,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世贸组织法、国际商法、人权法、法经济学、计算机与网络法、信息法学、国家赔偿法、法律诊所、名案分析与研讨等。
汉语言文学(本科类)
汉语言文学
专业面向21世纪的学术发展和文化进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国际文化交流需要,培养具有扎实的汉语言文学基本知识和理论素养,较强的读说写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够从事本专业研究和教学的新型学术人才和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新闻、出版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该专业为南开大学重点本科专业,2007年被确定为教育部重点建设的特色专业。该专业致力于培养掌握扎实的汉语言和汉语文学的基本知识和理论,有较强的文化素养和语文能力,能从事本专业研究和教学的学术人才和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应用型高级人才。毕业生主要就业方向为高校师资、文化、文艺、宣传、媒体部门从业人员和政府公务员。该专业每年都有20多名本科毕业生被免试推荐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该专业主干课程有: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和中国古代文学史(天津市精品课程)、现代中国文学(国家级精品课程)、语言学概论、现代汉语、古代汉语(国家级精品课程)、应用语言学、方言研究、文学概论、文艺美学基础、外国文学、比较文学、中国文学批评史、古代小说研究、诗词研究、宗教与文学、西方现代派文学、苏俄文学、西方文论史、女性文学、现代中国小说、中国新诗、文学评论与创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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