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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4年高考招生简章

编辑:sx_songyn

2014-05-15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4年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院国标代码:14359 在湘招生代码:4747 外省招生代码见各省考试院通知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技产业园学士路 邮编410208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高等职业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主办单位: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业务主管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中职对口升学类分类录取。

第十七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院依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专业录取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报到入学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专业。

第二十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所有专业均不需要英语口试。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四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有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五条 药物分析技术、药学、生物制药技术、中药、药物制剂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体素质有一定要求,请“转氨酶异常”考生慎重报考。药物分析技术、药学、生物制药技术、中药、药物制剂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八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以及多项企业奖助学金;设有勤工助学管理机构,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九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傅梦生

监督电话:0731-83868588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83868518

传 真:0731-83868519

电子邮箱: 1608514894@qq.com

学校网址:http://www.hnyzy.cn

招生网址:http://www.hnyzy.cn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于2014年4月1日由院行政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4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授权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生专业介绍

生物制药技术(专科类)

专业名称:生物制药技术专业

专业代码:530302

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文化修养,培养掌握生物制药理论各药品营销理论知识,熟悉生物制药技术和具有一定药品营销技能,能从事生物药物、质量检测、药品营销等岗位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专业核心能力:以生物制药技术为核心,具备从事生物制药工艺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包括生产操作能力;具有生物制剂生产过程及终端产品的管理、质量监控或检查能力;相关计算能力、生物制药设备使用维护能力、生产管理能力。

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主要开设有生物制药工艺学、生物药品、生物工程概论、药物制剂技术、生物制药设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实用药物学基础、安全生产知识、药事管理与法规等专业核心课程。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包括专业实验课程、专业综合实训和顶岗实习,专业综合实训包括生物药制剂技术、药物检测技术、药物提取工艺、生物发酵技术等四个项目。

食品营养与检测(专科类)

专业名称:食品营养与检测

专业代码:610302

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食品科学、生物学、营养卫生学、毒理学和管理学的基本理论和技能,能在食品原辅料及成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领域从事食品营养指导、食品分析及卫生检验、质量管理、安全评价和科学研究并熟知现代食品质量安全体系和标准的高素质技能型专业人才。

专业核心能力:掌握较全面的各类食品检验技能,具备能够独立开展检验工作的能力;熟悉食品生产及食品质量监督和管理得基本业务,具有能够独立操作和管理得能力;熟悉食品营养与卫生方面的基本知识,具有能够对膳食结构的设计和咨询的能力;具有获取、处理、应用信息的能力。

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 主要开设有现代仪器分析、食品微生物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食品标准与法规、食品工艺学、食品毒理学、食品理化检验、食品分析与检测技术、食品质量控制学、功能性食品等专业核心课程。专业实践教学环节有各课程课内实训、食食品微生物学综合实训、食品检测与分析综合实训、食品营养综合实训、食品加工技术综合实训、顶岗实习、毕业设计等。

医药营销(专科类)

医药营销专业(医疗器械营销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文化修养,掌握医疗器械产品知识和市场营销、经营管理等知识,有较强的医疗器械市场营销、宣传策划、产品培训与管理实践能力,能够胜任医疗器械的市场营销、产品培训及经营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机械基础、医用电子学、临床检验仪器、医学影像设备、医用电子诊断设备、医用治疗设备、市场营销学、市场调查与预测、推销艺术与策略、企业管理等。

就业方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药公司、医院等单位,从事医疗器械销售代表、产品推广培训、客户服务、广告策划、行政管理和文秘等工作。

职业技能资格证:医疗器械购销员、医药商品购销员等。

药学(专科类)

专业名称:药学

专业代码:630301

专业培养目标: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原则,培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和文化修养,掌握所必需的药学相关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面向医药卫生行业,从事药品调剂、药品生产、使用、药品检验以及药品营销等岗位的高素质技能型专业人才。

专业核心能力:药品生产、药品调剂、使用、药品检验以及药品营销。

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 专业核心课程有药物制剂技术、药物检验技术、药品营销技术。主要实践环节包括课程实验、综合实训与顶岗实习,实践学时与理论学时比为1.4:1。通过药学综合实训使学生掌握药品零售的技巧、药品零售管理规定及GSP的内容;掌握药品制药车间的管理及片剂、胶囊剂、颗粒剂等常用剂型的制备工艺流程及基本操作技术、GMP的内容;掌握根据药品质量标准对检品进行取样、鉴别、检查、含量测定、制剂分析及药物检验的基本操作技术。通过顶岗实习可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组织学生到药品生产企业,使学生了解所在车间的生产过程和条件,熟悉主要设备的构造性能仪器操作方法,熟悉岗位操作方法和安全生产知识,进行一定的岗位操作训练。组织学生到药品销售企业,使学生了解医药市场调查与预测、商务谈判、药品定价、营销组合因素、医药促销、经营分析、物流配送、药品销售管理等内容。

就业面向:面向药品生产企业、药品销售企业、药品检验部门及医院制剂室、药物研究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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