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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9
重庆电讯职业学院2014年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为规范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办学类型:重庆电讯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渝府【2010】14号)、国家教育部备案(教发函【2010】72号),在原解放军重庆通信学院斌鑫学院的基础上,隶属重庆斌鑫集团而建立的全日制民办高等职业学院,面向全国招生。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生在学院规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德、智、体、美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电讯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的上级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五条 学院全称:重庆电讯职业学院,院校代码:14237。
第六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双福新区学府大道5号。邮政编码:402247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办学基本条件
第七条 招生计划:2014年高职(专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区)招办按照我院正式上报的招生计划信息以适当的方式向当地考生公布。
第八条 办学基本条件:目前占地682亩。学院建有通信、汽车、建筑、传媒、计算机、工程管理等专业模块的实验、实训中心120多个,学生公寓(带独立阳台,空调、热水、互联网设施齐全)可满足10000多名学生同时入住,图书馆藏有各类图书23.6万余册,还建有标准的塑胶运动场与12000平方米的学生食堂。学院建立了一支稳定的教师队伍和管理团队,现有教职工383人,专职教师260人,兼职教师63人;其中具有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等高级职称的比例为50%,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比例为40%,“双师型”教师50余人。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录取原则
第九条 招生对象:凡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高中,中职学校毕业生,均可填报高考志愿报考我院。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新生。
2、录取批次及调档比例:录取批次为高职专科第二阶段;调档比例按各省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
3、报考志愿处理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
4、尊重考生的志愿,在录取专业时,根据高考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5、对于报考我院且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投档考生,将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6、各专业男女生不限。报考我院的考生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
7、各专业招生外语语种不限,我院公共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院长对招生工作负总责,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和院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招生处是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
l、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协调组织新生体检复查等工作;
6、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三条 自觉接受上级及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严格按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学生退(转)学退费,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学费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价为准(标准8600—11000元);住宿费按入学时学院安排实住公寓收费(800—1200元)。
第六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五条 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此外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与助学金。1、学习优秀奖:一等奖每人1000元;二等奖每人800元;三等奖每人500元。2、竞赛活动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参加院、省(市)、全国组织的竞赛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为学院争得荣誉的学生。获得全国竞赛活动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6000元;获得省(市)竞赛活动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1000元;获得院竞赛活动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3、社会公益奖:奖励见义勇为、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学院助学金:一等每生每年2000元,二等每生每年1500元,三等每生每年1000元。4、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全优生每人奖励10000元;优等生每人奖励3000元。
第十六条 对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贫困生,可办理生源地贷款;对优秀特困学生可给予困难补助和优先安排勤工助学。
第七章 入学及复查
第十七条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学院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电话:023—85552333、85552345、85551282
学校网址:www.cqdxxy.com.cn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重庆电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重庆电讯职业学院招生专业介绍
室内设计技术(专科类)
室内设计技术 (专业代码:560104)
(一)就业岗位
室内装饰设计岗位;景观设计岗位;展示设计岗位;装饰施工广告、装璜设计等管理岗位。
(二)主干课程
素描、色彩、设计构成、房屋建筑学、透视学、装饰制图、室内设计原理、图形图像处理、AUTOCAD、装饰材料、装饰构造与施工技术、室内效果图、3DMAX、建筑景观设计、装饰工程预算、毕业设计。
(三)可获得的专业资格证书
参加职业技能认证培训,通过认证考试可获得室内设计员、CAD产品认证专家证书等职业技能证书。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科类)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专业代码:580401)
(一)就业岗位
本专业毕业学生可在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或整车装配企业从事汽车零部件或整车装配工作、汽车零部件检验与整车装配过程中的过程检验工作;在汽车装配企业从事整车下线检查和调试工作;在汽车4S店从事汽车的销售、检测、维护和维修工作;在汽车检测站、汽车质量管理部门从事汽车安全性能检测工作;在汽车生产企业从事生产组织与管理工作。
(二)主干课程
机械制图、汽车机械基础、汽车电工电子基础、汽车使用与保养、汽车材料、汽车构造、公差配合与测量、汽车发动机构造与检测、汽车底盘构造与检测、汽车电器设备构造与检测、汽车车身与附属设备、汽车总装技术、汽车性能检测技术与设备、汽车检验与质量管理、毕业设计。
(三)可获得的专业资格证书
参加职业技能认证培训,通过认证考试可获得汽车装配高级工、汽车电器调试高级工、汽车维修电工、汽车维修高级工等技能证书。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专科类)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专业代码:590103)
(一)就业岗位
本专业毕业学生可在电视台、广告公司、影视制作公司、文化传播公司、动漫制作公司、数字媒体及多媒体设计公司从事动漫设计、影视制作、影视广告制作、影视后期合成及漫画和插画设计、二维动画设计、三维动画设计、网络动画设计等工作。
(二)主干课程
计算机基础、绘画基础、图案基础、卡通形象设计、动漫制作概论、影视动漫创作、动漫画设计、商业摄影、动态网页制作。USAnimation卡通制作软件 、3DMAX动画、MAXScript脚本编程、游戏软件、影视艺术、Maya三维动画与数字影视合成技术、影视剪辑与视觉特效技术、毕业设计等。
(三)可获得的专业资格证书
参加职业技能认证培训,通过认证考试可获得美国Adobe公司平面设计师认证证书、工信部平面设计师、动画设计师、动漫游戏设计师、三维动画设计师等技能证书。
旅游服务与管理(专科类)
旅游服务与管理 (专业代码:640151)
(一)就业岗位
本专业毕业学生可在旅行社导游、业务(外联、计调)和业务部门管理工作;旅游景区开发、经营、票务接待等工作;酒店各岗位基层服务员、基层管理、人资部培训助理、饭店经理;酒店营销策划、公关策划、旅游商场相关岗位;相关单位的业务接待及管理工作。
(二)主干课程
旅游学概论、政策与法规、心理基础、旅行社经营与管理、市场营销学、管理学基础、现代酒店管理、中国旅游地理、中国旅游文化等。
(三)可获得的专业资格证书
可获得重庆市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重庆市普通话二乙证书、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B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学校组织的一个职业资格证书(导游资格证书、饭店服务员中级资格证书、饭店主管领班资格证书专业资格证可选择一项),具备获得旅行社经理、导游人员资格、饭店服务员中级资格、饭店主管领班资格、会计资格等证书的能力。
摄影摄像技术(专科类)
摄影摄像技术 (专业代码:670302)
(一)就业岗位
本专业毕业学生可在各级各类电视台从事摄影和摄像等相关技术工作;在影视节目制作公司、文化传播公司从事策划、拍摄及后期节目制作工作;在企事业单位宣传部门从事摄影摄像工作;在文化教育系统从事教学片摄制、图片摄影与处理工作;在影视广告公司从事拍摄与后期合成工作;在婚纱影楼从事摄影创作工作。
(二)主干课程
大学语文、平面美术设计、摄影技术与艺术、摄影作品欣赏、电视技术、影视语言、传播学原理、摄像技术、影视欣赏、人像摄影、专题摄影、电视摄像与构图、电视照明技术、电视音乐音响、广告设计与制作、电视专题片制作、毕业设计。
(三)可获得的专业资格证书
参加职业技能认证培训,通过认证考试可获得Adobe premiere产品认证专家证书、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数字摄影师、数字视频策划制作师等技能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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