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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2014年高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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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0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山东省内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美术类专业使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非美术类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2.山东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在外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2014年相应专业的统考(联考)成绩,严格按照各省201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为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我校建立了“信息与机电工程”和“文化与艺术创意”两个专业平台,“信息与机电工程”专业平台包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七个专业,“文化与艺术创意”专业平台包含美术学(国画方向)、美术学(油画方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六个专业及方向。2014年以上两个平台所含的专业均实行按大类招生、二次选拔、分段培养确定专业方向的模式。考生按专业大类填报志愿,新生进校后进行1.5年的公共学科基础教育,然后根据学业成绩及个人专业志愿确定专业及方向。

第二十一条 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二条 我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报考我校外语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由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组织的外语口试。

第二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四条男女生比例:我校无男女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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