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高考招生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14年高考招生简章

编辑:

2014-05-26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2014年学校面向天津、海南、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辽宁、福建、山西、安徽、河南、甘肃、北京、河北、贵州、山东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学校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填报,如被录取,公共外语课程须改学英语。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限制。

第十七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八条 普通文史、理工类录取原则: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各录取批次录取原则: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3.进档考生排序方法: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学校尽量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并根据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人数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新生入校后申请调整专业的,学校将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状况,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查备案。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5.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院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第十九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

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办法,对报考我院的线上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标签:高考招生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