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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2014年高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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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7

四、录取规则和程序

1、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的录取程序:

1)省级高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省级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

2)以专业级差分为1分、1分、1分、0分、0分和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00%,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除有我校招生办公室按照我校招生文件规定书面承诺的各项优惠录取政策外);

3)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2、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省级高招办可按非第一志愿考生成绩不低于我校已投档平均分、并且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

五、自主选拔录取相关政策

1、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在上海市、浙江省和江苏省实施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招生简章(江苏、浙江、上海)》执行。

2、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继续实施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方案》执行。

3、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今年首推面向中西部农村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的农村专项计划,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14年“腾飞计划”招生简章》执行。

4、我校继续招收艺术特长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14年艺术特长生选拔测试方案》执行。

5、我校继续招收体育特长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选拔测试方案》执行。

六、加分政策

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高招办公布的有关加分投档政策,并可与我校优惠录取政策叠加。体育特长类高考加分投档后不计入专业录取排序。

标签: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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