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4-07-20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照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公安类专业还必须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考核,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公安类专业还必须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外语类专业不录取口吃学生,美术类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学生。
第二十三条 在思想政治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相关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将依据报考考生的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二十四条 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经当地招办批准投档的考生,我校优先录取;在同批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或并列志愿考生,不设学校级差分。
第二十五条 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在缺额专业调剂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在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BC以上,技术科目合格,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
第二十六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口试与否,参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执行。我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100分以上方可录取。
第二十七条 学校按计划录取的学生,经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以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 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招生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份规定执行,考生必须通过我校专项测试。对经合格公示且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无问题的考生,在文化课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专项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学生住宿情况
第二十九条 我校普高各类招生严格执行甘肃省发改委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汉语言文学、广告学、新闻学、人力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公共事业管理3800元/生·学年,法学、知识产权、英语、侦查学、治安学、禁毒学、边防管理4300元/生·学年,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流管理、刑事科学与技术、安全防范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4500元/生·学年,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绘画6500元/生·学年。预科班学生入学第1年按15000元/生标准收费,1年转正后,依照所学专业学费标准收费。入学时如有新标准,按甘肃省发改委核定的新标准执行。
第三十条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每4或6人1室,4人间1350元/生·学年,6人间900元/生·学年。
第八章 奖学金、贷学金与勤工助学
第三十一条 为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奖、贷、补、助等制度。
第三十二条 除国家分配我校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名额外,我校奖学金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和单项奖学金共五个等级,各奖项的总授奖面为学生总数的36%。
第三十三条 我校对经济困难学生按现行国家规定实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按照学费及住宿费标准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
第三十四条 我校对经确定的特困生实行补助政策。
第三十五条 我校通过勤工助学实践岗位、接受企业捐款等,多渠道、多方式积极为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帮助。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4年学校普通高等本科学生的招生工作。
第三十七条 对艺术类考生、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少数民族预科考生、专升本考生的招生依据国家、各省招办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甘肃政法学院2014年高考本科招生简章就分享到这里了,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高考招生!
标签:高考招生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