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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外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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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2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25000元(以相关文件为准)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3000元(沪价费〔2006〕012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51278024、51278025、51278155(上外贤达招办)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51278238
十四、网址 上外贤达网站:http://www.xdsisu.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就读校区:2015年入学的金融学与法语专业新生一至三年级在崇明校区就读,四年级在虹口校区就读。学前教育专业新生一至四年级在虹口校区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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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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