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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浙江先试点高考综合改革 从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编辑:haoyy

2014-09-04

国务院9月4日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称,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两地将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今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两省市的高二、高三学生继续实施现行高考办法,不进行试点省份的学生也继续实施现行高考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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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刘利民,部长助理林蕙青就《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杜玉波称,高考改革十分重要,也非常复杂。这次改革将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选择条件比较成熟的上海市和浙江省先行试点。试点主要探索的内容是“两依据、一参考”,即探索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探索的目的是想破解“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的问题,发挥高考“指挥棒”的正确导向作用,增加学生的选择机会,分散学生的应试压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高校科学选才。

杜玉波表示,按照目前的安排,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两地将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今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两省市的高二、高三学生继续实施现行高考办法,不进行试点省份的学生也继续实施现行高考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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