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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5
高考政治必背考点:国家统一 民族团结
一、维护我国的国家主权
1.国家主权的含义(A)
国家主权是指国家的中央政府机关所固有的处理国内国际事务的最高权力。
2.国家主权的特性(B)
1)国家主权对内表现为至高无上性。
任何其他权利都不能高于国家最高权力。
2)国家主权对外表现为独立性。
即国家拥有独立自主的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权利,不容许别国的干涉和侵犯。
3)国家主权的两个特性,是紧密相联的。
3.国家主权的基本内容(B)
1)国家的政治独立
①含义
国家在自己的领土范围内行使最高统治权,独立自主地决定其对内对外的事务。
②两个方面
A.对内
国家有权自主选择并决定国家的社会制度、国家形式、制定法律、法令和政策,确定国家的政治道路,并根据自己的意志开展立法、行政、司法活动,不受任何其他力量的干预和限制。
B.对外
国家具有独立自主地制定和执行其对外政策的权利,可以自主的与他国交往,缔结条约,承担国际义务,不受任何外来的干涉。
2)国家的经济自主
①含义
国家的经济自主就是自主地开发和利用国家领土内的自然资源,独立自主地发展本国的国民经济,国家的经济不受其他国家的控制。
②经济自主与政治独立的关系
政治独立是经济自主的前提
经济自主是政治独立的保证
3)国家的领土完整
国家以一定的地域为其存在的基础和活动范围。国家的领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4.主权不可分割(B)
1)对内
国家主权是以国家为范围的,只有国家的中央政府机关才是国家主权的实体。一个国家的任何一个部分、任何一个地区,都不能享有独立的主权。
2)对外
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是一切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也是各国平等交往的前提条件。维护国家的主权,是任何一个主权国家处理与其他国家关系时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二、贯彻执行“一国两制”方针
1.“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提出
为了和平解决香港、澳门和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大业。
2.构想体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结合
一国两制
3.“一国两制”方针的科学内涵(B)
1)坚持“一国”是前提和基础
①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②中国只有一个最高权力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③中国只有一个中央政府,即国务院。分别设立的特别行政区,只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管辖。两者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④中央人民政府是国家主权的实体。特别行政区属于地方行政区或地方政府,不带任何独立的主权实体的性质。
2)两种制度并存
①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主体;香港、澳门、台湾保留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
②两种制度在整个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作为国家的主体,体现了国家的性质并代表统一后国家发展的历史方向。特别行政区是我国的非主体部分。它们的发展,不会改变我国的社会主义方向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3)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特别行政区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中央人民政府的管理外,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保持财政独立;可以“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的名义同外国签订双边经济、文化、科技等协定。台湾与大陆统一后,除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外,还可以保留自己的军队。
4.实行“一国两制”的重大意义(B)
1)有利于实现祖国的统一。“一国两制”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最佳选择,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2)有利于推动大陆的对外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两种社会经济制度之间的和平竞赛,促进全国经济的不断发展。
3)有利于香港、澳门、台湾的稳定、繁荣和发展。
4)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符合当代国际社会和平与发展的总体趋势,有利于争取和创造和平的国际环境,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
三、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C)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是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
1.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
1)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发展两岸关系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
2)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
2.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
1)“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两岸统一的最佳方式。
2)实现两岸和平统一,是两岸同胞之福,是地区和世界之福。
3.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
1)台湾同胞是发展两岸关系的重要力量,也是遏制“台独”分裂活动的重要力量。
2)求和平、求安定、求发展是台湾民心所向。
4.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
我们愿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但决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这绝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的,而是针对外国势力干涉中国统一和台湾分裂势力搞“台湾独立”图谋的。
四、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1.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B)
1)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A)
56个民族、55个少数民族
2)社会主义国家的民族关系(A)
社会主义国家各民族之间,民族关系基本上是各族人民之间的内部关系。(内部矛盾)
3)我国民族关系的特点(A)
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平等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石
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主线
互助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保障
和谐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
4)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B)
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
①民族平等
A.民族无论大小,都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为人类社会做出过贡献,都应处于平等的地位。
B.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的长处,都需要扬长补短。
C.各民族相互学习,取长补短,这是民族平等的体现。
②民族团结
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是我国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的前提。
③各民族共同繁荣
巩固和发展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核心是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2.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政策
1)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符合中国国情和各民族共同利益。
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②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由我国的国情决定的。(客观必然性)
A.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依据。
B.近代以来在反抗外来侵略战斗中形成的爱国主义精神,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政治基础。
C.各民族小聚居、大杂居的人口分布格局,各地区资源条件和发展的差距,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现实条件。人口分布状况决定了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为基础,建立不同类型和不同行政级别的民族自治地方,有利于民族关系的和谐稳定和各民族的共同发展。
③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A.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以维护国家统一为前提的。
a)一个主权。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同全国其他行政区一样,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的一部分。
b)一个中央政权机关。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政权机关,是在中央政权机关的领导下建立的一级地方政权,必须受上级政权机关的领导。
c)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全国人民同样也是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根本大法,必须共同遵守执行。
B.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的。
C.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是通过自治机关来行使自治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即是那里的人大(权力机关)与政府(行政机关)。
少数民族自治区地方自治机关的权限:
a)它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财政、经济、文化、教育事业。
b)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有权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
c)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指示,如不适合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实际情况,可以报请中央和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或停止执行。
④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意义(优越性)
A.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证了少数民族管理国家大事和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民主权利。
B.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捍卫国家的统一与安全。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根据宪法的规定,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实行的。把国家的集中统一与民族的平等自主结合起来,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从而保证了国家的统一。
C.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事业。
a)有利于国家集中统一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援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而且能够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同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采取因地制宜的方式和步骤,发展经济文化事业。
b)可以在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地区优势的同时,促进少数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2)自觉维护中华民族的大团结(C)
①宪法规定公民有维护民族团结的义务。
维护民族团结的意义:
A.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
B.有利于加强国防、维护国家的安全和领土完整。
C.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②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
A.各民族都有保持或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是关系到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大事,是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的大事,切莫等闲视之。
B.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还包括正确对待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国政府对待宗教问题上的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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