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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高考政治复习辅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编辑:sx_zhaoyl

2015-08-17

为方便广大考生复习,精品学习网整理了“2015高考政治复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希望能助各位考生一臂之力。

1、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和职权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构成了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完整体系。

2、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职权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权力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权力机关产生了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性质、地位

(1)性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2)职权: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3)地位: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4)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2、人大代表的产生和职责

(1)地位(性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2)产生: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

(3)权利: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和质询权

(4)义务:更好地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含义、地位、组织和活动原则、基本内容、优越性)。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含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政治制度。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地位: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组织和活动原则(最重要的特点)是什么?其含义是什么?具体表现在哪几个方面?

①民主集中制。

②含义:指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③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A、在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

负责,受人民监督。

B、在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

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C、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上,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国

家机构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A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B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

C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

D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5)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它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它动员了全体人民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它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它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4、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区别“一府两院”与人民代表大会

(1)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权力机关,“一府两院”是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其中政府是行政机关,法院是审判机关,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

(2)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5、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

分析说明为什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1)理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

(2)意义:这一制度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宗旨,真正保证了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显示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鲜明的特点。是中国人民奋斗的成果和历史的选择,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好制度。

(3)优越性:它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它动员了全体人民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它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它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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