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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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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02

第五章 报名

第七条 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网上注册及信息录入

有意愿报考的学生可于2016年3月15日8:00—3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招生网(http://jxnyc.30.cvod.net/nyzs/index.asp),根据网站“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2.书面材料递交

以学校为单位统一递交或个人递交,务必用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于2016年3月25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寄至嘉兴市塘汇路839号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就办,邮编314003),电话:0573-8230218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下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1)报名表:加盖所在中学公章的《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复印件一份(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提交原件审核)。

2)承诺书:登录学院招生网站下载《诚信考试承诺书》一份,并由考生本人签名(原件)。

3)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提交原件审核)。

4)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证复印件一份(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提交原件审核)。

5)盖有所在中学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证明复印件一份(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提交原件审核)。

6)高考体检表复印件一份(入学报到时须提供原件)。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蓝底)。

所有报名信息以书面提交的材料为准。学院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请注意查询。

3.资格审查

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我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名单。初审通过的考生将在报名系统中显示“初审通过”,才能参加“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

4. 现场信息确认

2016年4月2日9:00—17:00,初审通过的考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身份证等材料进行现场确认,不经过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确认地点:嘉兴市塘汇路839号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学院东行政楼108室)。

5. 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为110元/人。在现场确认时现金缴费。

第六章 考试

第八条 考试与评分、考试形式及测试方式

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

1.面试时间:2016年4月3日9:00-15:00。

2.测试内容及分值:根据各专业的职业能力要求制定综合素质测试内容,主要包括:知识程度和学习能力、人文与心理素质、气质兴趣与形象、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相关能力、素质特长(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总分100分。

3.测试考官:由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专业成立考评组,每个考评组由七位考评人员(设组长一名)组成。为保证综合素质测试的公平性,原则上各专业设一个考核组,若考生所报考专业人数较多,根据需要可以设多个考核组。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时间、顺序、组别等通过抽签决定。

评委按照各专业测试办法给考生现场打分,七位评委的给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余五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最终得分(按照四舍五入取整)。测试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组实施全程监督。

第九条 入围办法

1.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以及实际报考情况,由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5确定入围名单。根据入围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划定入围分数线,入围分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计算形成。凡入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信息,在学院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必将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意见。

2.入围名单公示后如无疑义,学院确定正式入围名单,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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