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mengxiang
2014-09-20
浙江省新高考政策正式“落地”
高考将不再分文理科,录取时也不再分批次,选考科目由招生高校提前2年公布考试范围……昨天,省政府公布《浙江省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简称《方案》),对高考的内容、形式、录取等环节进行了多方面探索。作为国家首批改革试点省市,我省将从今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新高考政策,至2017年全面实施。
语数外+3门选考科目
不分文理科
根据《方案》,统一高考的考试科目分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语文、数学考试于每年6月进行,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1次在6月与语文、数学同期进行,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
选考科目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等7门高中学考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4月及10月进行。外语和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2次,选用其中1次成绩。
在分值上,统一高考招生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按得分计入。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语文、数学考试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并由考生自主选用1次成绩。
《方案》提出,多数科目考试机会增加到2次,可有效降低学生应考心理负担,使一次考试的重要性降低,一考定终身得到弱化。《方案》还指出,改革着力彰显选择性教育理念,强调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学生和学校,旨在实现从选课到选考的推进,并通过扩大学生和学校的双向选择,使招生公平从已有的程序公平、机会公平进一步走向内容公平。
高考录取不分批次
高职考生可被多所高校拟录取
对于考生的选考科目成绩,普通高校在录取时,我省要求,要分专业类或专业确定选考科目范围,但最多不超过3门,并提前2年向社会公布。
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高校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类)。高校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的,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
而考生志愿将由“专业+学校”组成,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高校确定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和其他选拔条件,择优录取。
高职院校招生将提前,报考考生可被多所高校拟录取。选拔上,普高学生以高中学考成绩、中职学生以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作为选拔基本依据;实行“一档多投”,实现学生和高校的双向选择。高校对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由考生自主确认1所录取高校。招生时间安排在每年4月中旬至5月上旬。
对于“三位一体”招生,高校可依据考生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高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高考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综合成绩的50%。高校测试评价侧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及学科性向、专业潜质等。在测试时间上,可安排在统一高考前,也可以安排在统一高考后。
浙江省新高考政策就分享到这里了,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浙江政策大纲栏目!
标签:浙江政策大纲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