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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0
浙江省深化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看点(附照片)
制图:任萍
昨天,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正式面世。新的高考方案明确将全面深化统一高考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三位一体”招生改革,加快建立多类型、多元化考试招生制度。
按照新方案,2014年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不分文理科。未来高考必考科目只有语文、数学。英语作为必考科目可选择考2次,其余都是选考科目,全部可考2次,选成绩最高的计分。高考录取时,取消批次,志愿按照“专业+学校”填报。
按照时间表,2014年启动职业技能考试,2015年10月开始实施选考科目多次考试,2016年10月开始实施外语科目多次考试,2017年开始全面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
浙江方案考试方式有四种
方式一:统一的高考和学业考是浙江省改革高考招生制度的重点。考试不再分文理,实行统一高考与高中学业考相结合考试科目分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分别都为3门。
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选考科目由学生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高中学业考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业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
语文、数学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
语文、数学考试于每年6月进行。
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1次在6月与语文、数学同期进行,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
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4月及10月进行。外语和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2次,选用其中1次成绩。
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学校”志愿,按专业(类)平行投档;高校确定和提前公布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和其他选拔条件,择优录取。
方式二:综合素质评分纳入高考分数。高校在高考前或高考后,按照“三位一体”的评价标准招生
所谓“三位一体”,是指高校依据考生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高校确定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和实施办法,着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及学科性向、专业潜质等。测试时间可安排在统一高考前,也可以安排在统一高考后。
方式三:高职提前招生普通高中考生以高中学考成绩为基本依据,中职考生以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实行“一档多投”,实现考生高校双向选择,考生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由考生自主确认1所录取高校。招生时间安排在每年4月中旬至5月上旬。
方式四:单独考试招生这一考试是为适应中职教学特点和中职学生成长需要、面向中职学校考生专门设计的。
全省统一组织,单独考试、择优录取,按专业平行投档。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职业技能”,除涉外类等专业按学校要求参加英语考试外,外语科目不作统一考试要求。语文、数学每门满分150分,职业技能满分300分,均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外语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600分。
语文、数学考试安排在每年6月,职业技能首次考试安排在今年12月。考生需按要求参加职业技能考试,可在17个大类中自主选择1-2个类别;同一大类考生可参加2次考试,成绩2年有效;各职业技能类别考试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职业素养基本要求体现在其中。
浙江方案四大看点
看点一:多元选拔体系进一步完善,使得招生多元化成可能
浙江省的方案设有统一高考招生、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三位一体等四种考试招生模式。
统一高考招生,考试不分文理,实行高考与高中学考、必考与选考相结合,多数科目有2次考试机会;不再分录取批次,实行“专业+学校”填报志愿。高职提前招生实行一档多投,学生高校双向选择;单独考试招生侧重“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三位一体招生突出综合素质。这些举措使高考招生进一步走向多元。
作为高中学业考,考生也可以选考2次。该科目考生只需考必考题,必考题考试内容为该科目必修内容。而如果作为高考选考科目,该科目考生除了需考必修内容还需考加试题,加试题考试内容既包括科目必修内容又包括选修内容。设置加试题,主要是为了利于学生更充分展现自己的学业水平和学科特长,利于学生为进入高校后的学习奠定较扎实的专业相关学科基础;同时增加了考试区分度,也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
四种考试招生模式均强调评价选拔的综合性,由此推进人才评价选拔从单一向综合转变。改革试点对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这样做,既有助于实现学生的选择权,促进高中学考与高考的有机结合,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又可以解决不同科目、相同科目不同期考试的可比性、公平性。
看点二:学生和学校选择权有效扩大学生既可在不同考试招生模式中自主选择,又可在统一高考中自主选择选考科目、考试时间和成绩。
学生在考试招生模式、考试科目、考试次数上享有较大选择权;同时实行按专业填报志愿、平行投档、高职提前招生一档多投等,又进一步扩大了学生的选择空间。
高校则可选择考试招生模式和招生要求,确定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和方式。高校通过研究可确定相关考试招生条件,包括考试招生模式选择、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和中学阶段成长记录使用等,以及三位一体、高职提前招生的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和方式。
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学生,有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挖掘学生学习潜能;有助于学生发现专业性向,合理规划学习及发展方向;同时,也有助于减轻学生学习心理负担,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高校,有助于高校选拔适合自己的人才。
看点三:考试社会成本有效减少将现行高考和学考由每年共5次考试减少到3次。同时减少考试天数,统一高考考1天半,比现行高考减少1天,学考时间也进行了相应调整。这样既可以方便学生,又能提高考试效率,有效减少社会组织成本。
看点四: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对接更为紧密
这一方案向下呼应了以扩大学生学习选择权为核心的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强化职业技能为核心的中职课程改革,为高中段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制度支撑;向上通过取消招生批次、实行按“专业+学校”招生以及扩大学校自主权,为促进高校办学特色和多样化发展提供了制度驱动。
这几年浙江已在全面深化高中课程改革中积极贯彻了这一理念,并已取得明显成效。试点方案强调把选择权尽可能多地交给学生和学校,旨在实现从选课到选考的进一步推进,并通过扩大学生与学校的双向选择,使招生公平从现有的程序公平、机会公平进一步走向内容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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