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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0
浙江高考改革——招考相对分离业内望建综合评价体系
“公平选才、科学选才是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这次高考的主要任务。”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在19日召开的浙江省深化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学校”志愿,按专业(类)平行投档;高校确定和提前公布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和其他选拔条件,择优录取。
这次高考招生改革在高校录取上做了大文章,不仅不分批次,高校不同专业还需提供选考科目范围,以供考生报考。
高校在看好本次改革的同时,对未来招生数量的变化提出担忧,认为会出现“招生大小年”现象,业内分析认为,该现象无需过度忧虑,改革过程中可以不断调整,另外他们认为,要实现招考相对分离应该加快建设高校招生考试综合评价体系。
高校招生大变化:专业优于学校 人才选拔权增加
与现行的普通高中高考方案不同,作为全国两个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省市之一,浙江在高校录取上做了一定调整:现行高考分三批,按照院校平行投档,试点方案不分批次,按照专业平行投档。
从学校优先至专业优先,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对高校而言,机遇与挑战并存。
刘希平就表示,这次方案是在坚持好的做法的基础上,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给高校更多的选择权。
作为高校,浙江工业大学党委书记梅新林接受媒体采访时将以往的高考招生制度喻为“套餐制”,现在的喻为“自助餐制”,他认为,彼此的根本区别在于自主选择性,如果说前者是程序性的公平,后者则是内涵性的公平,因而是更为本质的公平。
记者了解到,在统一高考招生中,考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高校根据专业类或专业确定选考科目范围。
对此,刘希平新闻发布会上分析称,这不仅能扩大高校考生双向的选择性,有助于高校选择专业学习能力强,适合自身培养要求的学生,同时增加了高校的人才选拔权利,从而科学选才的实现,前提是要公平公正。
“好的教育,必然是在学生、学校不断选择中实现的。”刘希平说,希望通过增加考生对考试的选择机会来减轻考生过重课业负担,“让考生选自己想学且自己认为学得好、感兴趣的科目进行考试,考自己所长、自己所好,推进素质教育。”
近几年,浙江教育改革一直推崇选择性教育理念,从高中课程改革至旨在扩大地方本科院校招生自主权的“三位一体”招生,及至现在的高考招生改革试点方案,浙江赋予学生和高校的选择权一步步扩大。
“这样的模式,给了学校和考生更大的自由度。对考生来说,增加了选择专业和学校的覆盖面。对高校来说,既保证了专业培养的必需,又可使符合专业的生源充足,有利于招生选拔。”浙江大学招生处处长吴敏接受媒体采访时坦言。
高校积极研究政策 业内建议加强内涵避“招生大小年”
据了解,本次改革试点方案中,考生在选报“专业+学校”平行志愿时,选考科目只要与高校选考科目有1门一致即可。高校应在招生2年前向社会公布分专业(类)的招生选考科目范围,科目数至多不超过3门。
也就是说,高校需要根据专业自身特点向社会公布所需人才要求。
多个浙江高校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均称,方案刚出台,正在积极研读,针对不同学校、不同专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尽管如此,高校在一致看好本次高考改革方案的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担忧。浙江一所高校的招生处负责人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就坦言,由于学生对高校也有选择权,学生对高校的专业分数范围不了解等,容易出现招生大小年现象。
“学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对以往的专业排名并不清楚,没有以前的参考,2017年第一届大学生录取相对来说,不像以前那样明了。”该高校招生处负责人表示。
对于高校的忧虑,多位业内专家均表示认同,但他们认为这些都可以在改革过程中慢慢调整,高校应该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发挥优势和特长,加强学校内涵建设。
浙江师范大学副校长楼世洲表示,浙江当初在进行招生制度改革时,即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时,就曾出现招生大小年现象,尽管此次也有可能会出现这种现象,但他认为无需过度担忧,“出现这种状况后,可以慢慢调整,只要大的方向是正确的,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可以通过不断调整来解决。”
楼世洲告诉中新网记者,过去信息不对称,高中生对大学了解很少,大学对高中也了解不够。“很多高中生在高考之前对大学的东西都不关心,高考之后的志愿也有很多是家长、老师选择。”
他认为,现在要改变这种状况,需要通过各种方式让中学生在选择学校、专业的时候了解大学,比如暑期夏令营、教师宣教团等,向高中生宣传和说明大学培养的是什么样的人,今后要学的是哪些东西,以此作出更加理性的选择。
“增加双向选择性会增加市场选择,市场选择的盲目性一定会带来教育资源的不均衡。”浙江大学教育学院院长徐小洲表示,高校应该在提高学校的竞争力,在学校内涵建设上下文章,“只有内涵建设上去了,才可以可持续发展,否则就不仅是招生大小年,每年都可能是小年,因为你是最差的。”
“改革就是要放开它,但不是不管它,而是用新的规则和要求让它在新的形式下适应和发展。”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王雄表示,高校不能随大流,要有自己的特点,发挥自己的优势和特长,自主发展。
专家:招考相对分离更进一步 考试综合评价体系待建
在此前国家公布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并没有对录取制度进行细致的规定,仅提及:“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作为两大改革试点省市,浙江和上海两地承担着让另一只靴子—录取制度改革落地的重任。
在19日浙江和上海两地召开的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发布会中,上海与浙江均提出高校设置选考科目范围,最多不超过3门。学生满足其中任何1门,即符合报考条件。
此前一直被视作改革攻坚点的“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迈出了一步。但仍有业界人士提出,新方案中,选考科目任选三门,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部分学校会产生误导,形成新的应试教育,因此招考分离还不够彻底。
多位专家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则表示,招考分离是趋势,但不会完全分离,应该促进加快建设高校招生考试综合评价体系。
“过去喜欢‘胡子眉毛一把抓’,喜欢高考时一起考,高中毕业要有学业水平考试来衡量,有一个标准,而不单单是高考。”王雄认为,现在的方案是过渡性的方案。
徐小洲表示,招考分离是大趋势。“招生和考试是各有功能的,但是也不可能完全分离。如果完全分离,那么为什么还要考试呢?所说的分离是这个过程中怎么规避不利的东西,怎么样在招生过程中更公平公正。”
与徐小洲观点相似,楼世洲也认为,招考分离是理想状态,“目标和手段中间有一个连接,目标明确,但是要小步走。”
楼世洲坦言,在实施招考分离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问题。他举例,原来就有人提议英语可以社会考,但是现在还是学校考,“因为社会考可能会被一些利益集团所绑架,会提高他们获得边际效益的可能性,这会增加老百姓教育负担,也会导致教育的不公平。”
在楼世洲看来,高考招生制度牵扯到千家万户,要体现社会公平,招考分离的目标要随着各种体制机制的完善而实现,而不能一步到位。“如果一步到位,一旦招考分离,可能很多学校高考的东西让社会来承担,可能会带来不公平。”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课程与教学研究所副所长肖龙海认为,要实现招考相对分离,可以参考许多国外的做法,他以美国高校录取举例,美国高校虽然要求学生提供参加SAT、ACT所有的成绩,但是,在录取的时候则以最高成绩作为依据。
肖龙海建议称,高校在录取学生时,统一考试的成绩作为一个基本、主要的依据,而不是唯一依据,还要对学生的素质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价,促进加快建设高校招生考试综合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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