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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4高考志愿投档原则

编辑:fuej

2014-05-06

浙江2014高考志愿投档原则为以下内容。

  考生需按选报的考试类别在相应批次填报志愿,考生未选报的类别只能参加对应批次征求志愿填报。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了解高校的各项具体要求和奖贷学金等方面的规定,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要求慎重填报学校、专业志愿。凡填报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专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应充分考虑经济承受能力。

  各批视情征求志愿与降分征求志愿的填报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合格考生(包括已被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面向上海与我省自主选拔改革试验预录取的考生)及艺术特长合格考生,以及浙江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均须单独于5月15日前到报名确认地考试招生机构填报志愿,志愿信息由省教育考试院反馈给有关高校确认。已填报志愿但又放弃的考生,该批只能通过填报征求志愿参加录取。

  平行志愿、征求志愿和降分征求志愿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一律不得改动。考生务必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致使密码信息外泄以及填报志愿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级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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