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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大连海事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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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8

4.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供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①经所在中学签字盖章的《大连海事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

②获奖证书或发表作品的复印件,并加盖中学公章;

③考生所在高中阶段各年级期末考试各科原始成绩单及排名,并加盖中学公章;

④《个人自荐信》(考生手写)。

请考生将上述材料按①—④的顺序装订成册(A4标准左侧装订),同时对于按条件1报名者,请考生所在中学按照推荐的学生顺序将报名汇总表寄至我校,并请校长签字同时加盖学校公章。以上材料请用特快专递邮寄至大连海事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地址:大连市凌海路1号,邮编:116026),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自主选拔报名材料”字样,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五、测试安排及要求

1.所有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统一测试。

2.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1月23日-31日。

3.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2月18日-24日。

4.测试时间:2013年2月26日。

5.测试内容:

(1)综合素质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长150分钟。着重测试思想道德修养、文化修养、情商和心理素质、创新能力和思维能力、海洋文化及相关内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分析等。我校不提供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以及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

(2)专家委员会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报名条件2、4、5报名的考生需参加面试,其他考生不再进行面试。

六、选拔程序

1.经专家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确定初选合格者名单。初审主要综合考虑报名者的学业成绩、竞赛成绩、特长情况、参与课外活动等情况。

2.考生可于2013年1月20日起通过“自主选拔录取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查询初选结果。

3.按报名条件1报名者,笔试成绩即为最终考核成绩。

4.按报名条件2报名者,面试按百分制进行评价,面试成绩在80分以下者,面试成绩不计入最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在80分以上者(含80分),按面试成绩的20%计入笔试成绩为最终考核成绩。

5.按报名条件3报名者,获得奥林匹克全国决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在综合素质能力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为最终考核成绩,其他获奖者,在综合素质能力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为最终考核成绩。

6.按报名条件4报名者,面试按百分制进行评价,面试成绩在80分以下者,面试成绩不计入最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在80分以上者(含80分),按面试成绩的20%计入笔试成绩为最终考核成绩。每个特长项目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原则上不超过8人,面试成绩排名在所报项目考核成绩八名之外者,笔试成绩即为最终考核成绩。

7.按报名条件5报名者,面试按百分制进行评价,按面试成绩的30%计入笔试成绩为最终考核成绩。

8.学校根据考生最终成绩排名,经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委员会研究确定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自主选拔录取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同时我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等相关网站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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