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3-12-05
4、考核
2012年2月19日进行考核,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由北京邮电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五所学校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 间、统一阅卷,面试由各高校自行安排。没有考试大纲。通过我校初审考生只有参加我校的笔试和面试,方有机会取得我校认定。
笔试结束后,考生参加面试。
5、确定入选名单
2012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控制在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
根据A类、B类考生的笔试及面试结果,以及各省上一年度招生计划数、生源质量、各省参加考核学生人数及总体情况,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按照笔试成绩择优认定,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名单。
6、公示
入选考生名单于2012年3月上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同时通知学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并经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核对、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四、录取办法
(一)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须在2012年6月下旬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下载“2012年北京邮电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考生信息反馈表”,并在 6月底前将填写好的反馈表传真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传真,须在6月底前向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说明情况。
(二)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所在省份公布的我校理工类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同时必须服从专业调剂。
(三)取得我校A类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享受我校普通理工类专业(除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以外的理工类专业)的自主选拔录取优惠政策,具体填报高考志愿要求如下:
1、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北京邮电大学”。考生在报考专业时,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普通理工类专业,且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理工类专业在当地最低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我校予以录取。
2、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填报“北京邮电大学”为平行志愿第一所学校,且高考成绩达到“北京邮电大学”在当地理工类投档线测算值下20分以内,我校予以录取。
(四)取得我校B类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享受我校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三个专业的自主选拔录取优惠政策,具体填报高考志愿要求如下:
1、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北京邮电大学”,同时必须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我校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或物联网工程专业。若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以上三个专业在当地最低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我校予以录取。
2、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填报“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为平行志愿第一所学校。若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在当地投档线测算值下20分以内,我校予以录取。
标签:自主招生简章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