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自主招生 > 自主招生简章

2012年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编辑:

2013-12-05

六、优录政策

1、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分类别确定入选名单。

2、保送生取得合格资格后将予以保送生认定,其中外国语学校保送生必须填报英语专业。

3、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且在自主选拔录取批志愿填报我校,如未设置自主选拔录取批志愿的省份须在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志愿)报考我校。

类别

降分录取

加分安排专业

A类

考分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一本控制线上,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即可予以录取

加15分(江苏省考生10分)进行专业排序,对于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的,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B类

考分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一本控制线上、南京理工大学1:1投档线下20分内(江苏省考生15分内),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即可予以录取

加10分(江苏省考生5分)进行专业排序,对于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的,满足其前两专业志愿之一

C类

考分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一本控制线上、南京理工大学1:1投档线下10分内(江苏省考生5分内),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即可予以录取

加5分(江苏省考生3分)进行专业排序,对于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的,满足其前两专业志愿之一

4、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布名单,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凡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即取消优录资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和其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5、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填写《南京理工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诚信承诺书》,江苏省学生需另填写《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6、所有报名、测试、合格名单以及志愿填报等相关信息均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不再另行通知,逾期后果自负。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