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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简章

编辑:sx_zhaoll

2013-12-10

【摘要】:部分普通高校为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推进学校素质教育,每年都会有学校由自主招生的资格,下面是精品学习网小编整理的“北京理工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北京理工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文件精神,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丰富生源输送渠道,为“继承传统、开拓创新、努力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理工大学”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2012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同时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九校将继续联合进行“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2012年联合自主选拔录取学业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业能力测试)。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具体工作由校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实施。

二、招生对象

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的全国普通高中毕业生。

三、申请条件

全国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思想品德合格,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参加我校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①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知识竞赛省级及以上奖;或者在科技创新、电脑制作、社会实践、发明创造等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奖或者专利;

②具有文学、语言方面的特殊才能,高中阶段在人文学科、英语等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奖;

③高中阶段,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荣誉称号(含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共青团员等);

④经省级示范性高中及我校签定的优秀生源基地学校推荐,高中阶段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一贯优秀、高中三年综合成绩排名在年级前20%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⑤高中三年学习成绩优异,具备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具有培养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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