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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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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0

四、选拔办法

1、资格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第一、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2011年12月30日以后在“卓越联考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须按要求先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人)再确认测试资格。

2、“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2012年联合自主选拔录取学业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业能力测试)

时间:2012年2月12日(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注明)

上午:社会科学,时间:150分钟,满分:150分;

下午:数学,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自然科学,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参加“学业能力测试”的考生,可在报名网站自选下列城市之一进行测试: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重庆、成都、西安、兰州、乌鲁木齐、沈阳、贵阳、昆明、海口、银川、南宁、西宁。

3、“综合优秀生”合格认定分两种情况:A、根据“学业能力测试”成绩直接获得自主选拔合格资格;B、根据“学业能力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获得自主选拔合格资格(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原则及其它规定见第二类五至九条。

第二类:“学科特长生”选拔

一、招生计划:自主选拔计划数的1/3左右(宁缺毋滥)。

二、报名条件

综合素质全面、对某学科领域(非艺体类)有浓厚兴趣且专长特别突出,具备较强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培养潜力大,社会责任感强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可申请:

1、高中阶段在自然科学领域兴趣浓厚,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者(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专利、论文或作品);

2、高中阶段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兴趣浓厚,有突出成绩或表现者(提供证明材料包括正式发表、出版或获奖作品等);

3、具有学习建筑学、城市规划和景观建筑设计等相关专业浓厚兴趣和良好潜质者(提供相关作品及证明材料,必须包含至少一幅用八开纸作的素描作品,名字和中学用签字笔以正常字体大小写在画纸左上角)。

三、报名办法

1、“学科特长生”选拔采取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和学生自荐相结合的申请方式:

(1)中学校长实名推荐

我校根据每年生源分布和质量情况给予中学推荐名额,并寄发推荐表。学生在某一方面确有浓厚兴趣和创新潜质以及较强的动手能力者,可经中学校长实名推荐我校专家认可后参加“学科特长生”选拔。

(2)学生自荐

符合报名条件但未获得中学校长实名推荐资格的考生可通过学生自荐方式报名,我校择优给予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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