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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0
2.邮寄初审材料
考生须使用A4纸打/复印相关材料,并务必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至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招生办公室,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
请将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无须封面),包括:
(1)申请表(通过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
(2)成绩表(同上,除签字和综合评价外,不得有任何手写痕迹,否则视为无效);
(3)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正反面);
(4)个人自荐报告(要求手写1500-2500字,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5)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
申请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网上报名材料和完整的纸质报名材料缺一不可。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自己保留重要原件。
3.查询初审结果
按照学校公布的时间登陆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按照相关通知办理手续并确认后,即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资格。
4.打印准考证
由学校确认的考生,在指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到当天经审核盖章后,准考证生效。
5.报到审核
考试报到当天,考生须携带身份证、荣誉证书等原件,接受现场报考资质审核通过后即可参加考试。
四、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招生录取工作。
1.初审: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择优参加考试,经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凡未通过初审的学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考试:学校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考试,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环节与华北电力大学联合考试,科目为理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或文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面试根据学生在申请表“申请理由”一栏中所选择的项目分组进行。
3.名单确定:专家评审组根据考生文理科类型,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折算成绩,择优提出候选人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学生名单。
4.专业认定:根据考生所报的专业志愿和考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认定考生的专业。
5.名单公示:入选学生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报教育部和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公示和备案,同时通知学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对于入选学生我校将邮寄资格认定书,资格认定书上将明确注明认定的专业和优惠政策。
标签: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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