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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简章

编辑:

2013-12-10

2、中学推荐:打印的报名申请表必须填写高中阶段相关科目成绩及年级排名,且须经中学主管校长签署推荐意见、盖学校公章。

3、报名材料:报名申请表、获奖证书复印件、考生个人陈述(说明申请理由、爱好特长、性格特点、学习能力、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方面情况,必须由考生本人手写,字数1000字以内)等。考生须按以上材料顺序装订成册(A4标准,装订时将报名申请表作为材料封面,不要另制封面),在12月21日之前寄出(以当地邮戳为准)。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4、寄送:

由于其他快递方式无法将考生报名材料直接送至我校本科招生办,考生须采用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报名材料,同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报名”字样。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

北京邮电大学263信箱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6

电话:010-62282045

5、学校收到材料后,将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显示,考生可登录查询。

三、选拔程序

1、初审

我校根据学生的报名材料及中学的推荐情况进行资格初审。

考生请于2012年1月5日-2012年1月7日之间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我校不再另行通知。如有变动,请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的通知。

2、网上交费

通过我校初审的考生请于2012年1月6日9:00-2012年1月11日17:00之间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点击我校本科招生网首页底部的“网上缴费”链接,按页面提示进行交费。未按时交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并退出选拔程序。

已进行网上交费的考生不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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