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3-12-13
四、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负责实施自主选拔招生工作。
1、初审:
(1)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2014年1月13日考生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查询初审结果,我校不安排电话和书面通知。
(2)请初审合格者2014年1月13日关注我校网上公布的“自主招生选拔及保送生(非外语类)考试通知”,了解考试相关安排。
2、测试:
初审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考试时间为2014年2月22日,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理工一类(A组)笔试内容为数学、物理;理工二类( B组)笔试内容为数学、化学;社科语言类(C组)的笔试内容为语文、英语。
笔试由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五所学校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面试由各高校自行安排。没有考试大纲。五所学校之间资格不能互认。
3、确定入选名单并公示:
(1)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A组、B组和C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同时参考面试成绩,均衡各省人数和计划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资格考生候选名单和优惠档次,并报请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2)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入选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请考生自行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考试结果,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4、高考录取办法:
(1)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有自主选拔录取批次的省(市、区)须在自主选拔录取批次填报我校。无自主选拔录取批次的省(市、区),须在本科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必须将我校填报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学校。入选考生若没有按以上要求填报我校志愿或未在第一或第二专业志愿中填报我校认定专业,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自主选拔认定资格,不再享受自主选拔录取的优惠政策。
(2)入选考生请务必在高考成绩公布且高考志愿填报后,须在2014年6月下旬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下载“《2014年北京科技大学自主招生考生高考成绩志愿回执》”,填写并及时传真回我办,未及时回传此回执,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认定资格(请关注2014年6月下旬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发布的“2014年北京科技大学自主招生考生高考成绩志愿回执填报注意事项”),不再享受自主选拔录取的优惠政策。
(3)根据自主选拔入选者考核结果,在高考录取时分别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特别优秀者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本科一批控制线;2认定专业为理工二类者的优惠政策为实际考分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40分(江苏省入选者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3其他入选者优惠政策为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江苏省入选者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10分)以内,不低于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
标签: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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