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4-01-04
十、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程序、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十一、申诉渠道
北京校部 纪委办公室:大学主楼D座435
申诉电话:010-61772411
电子邮箱:jwb@ncepu.edu.cn
保定校区 纪委办公室:一校区综合楼603
申诉电话:0312-7522700
电子邮箱 :hbbd163@eyou.com
十二、重要说明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月10日。
2、材料寄送截止时间:2014年1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3、初审结果查询:2014年1月20日,通过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或保定校区招生信息网查询。
4、测试确认时间:2014年1月25日前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参加我校考试,并打印准考证。
5、测试时间:2014年3月1日-2日。
6、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测试。
7、自主选拔录取资格查询: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考生可以通过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或保定校区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8、所有信息将及时发布到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标签: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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