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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6
五、报名程序
(一)登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bkzs.znufe.edu.cn),按照要求注册并进入“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http://bkzs.znufe.edu.cn/join/),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
(二)网上报名成功后,务必按以下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否则网上报名无效: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
2、个人申请报告,不超过1000字,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主要社会实践活动、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报考经济管理试验班专业考生另外须用英文撰写不超过300字的个人申请报告;
3、身份证复印件;
4、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登记照,直接粘贴于打印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相应位置;
5、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作品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6、由中学推荐的考生还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中学推荐表》;
7、农村考生须提供户口本的户主及考生本人所在页的复印件;
8、以上报名材料均须使用A4纸张,并且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中学推荐表(由中学推荐者提供);
(3)个人申请报告;
(4)身份证复印件;
(5)户口本的户主及本人所在页的复印件(农村考生提供);
(6)获奖证书复印件;
(7)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
9、以上报名材料均须考生所在中学审核签字盖章,并于2014年1月10日前以特快专递(建议使用EMS较为安全)形式寄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招生办公室,信封上务必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材料”;
10、未按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全、逾期(以收件日邮戳为准)未提交报名材料或未办理网上缴费者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
六、资格审查及考核
(一)学校成立资格审查专家小组,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结合考生填报专业情况择优确定资格审查通过考生;西部地区和农村的高中毕业生可适当倾斜。
(二)学校对资格审查通过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包括综合能力考核(不含英语能力)和学科基础考核(包括语文、数学)。笔试结束后一周内,我校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面试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随同面试相关事宜一同公布,面试人数不超过1000人。考核具体安排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考核须知》。
(三)报考文澜学院经济管理试验班且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其余考生须参加笔试。
(四)学校根据考生最终考核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以及考生的报名材料,择优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入围考生名单及入选专业,经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小组审核,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后,报各省级招办备案,同时在我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和考生所在中学公示。我校不向考生寄发入围通知书。
七、招生录取
(一)自主选拔录取入围考生须在高考志愿中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单独设置了自主选拔录取填报批次的省份,按照其省级招办统一要求执行)。
(二)高考专业志愿填报须为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入围考生名单中的公示专业。
(三)考生高考成绩(原始成绩)须达到其所在省划定的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江苏考生选考科目等级执行江苏省相关政策),政审体检合格。
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上条件,我校将予以录取。录取专业为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入围考生名单中的公示专业。
入选学生在获知高考分数后须于2014年6月30日前登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反馈高考成绩并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报考确认单》。
八、纪律要求
(一)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强化信息公开。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确保考生享受的照顾政策、录取专业与公示环节一致。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二)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成绩,并报相关部门取消其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考生所在中学须本着高度负责的原则推荐本校考生,对自荐考生材料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接到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候选考生名单通知后须立即在中学进行公示,公示信息须保留至当年8月底。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中学推荐资格。
标签: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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