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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4年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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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1

四、实施程序

1、公布自主选拔方案。

学校通过有关渠道向社会公布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自主选拔方案。

2、资格审查。

(1)学校对申请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2)学校依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中必测科目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进行分数折算。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项目

总分

加分原则

学业水平测试

必测科目(四门)

70

每获得 一个“A”等,得15分;

获得四个“A”等,另外奖励10分。

综合素质评价(三项)

30

每获得一个“A”等,得10分。

根据等级转换后的分值,由高到低按序排列。结合报名提供的材料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

(3)中学校长推荐的考生,经我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获得面试资格。

(4)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获得四个“A”等者,可直接获得面试资格。

面试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予以公布,考生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状态栏”查询。

3、缴纳费用。

通过我校资格审核的考生来校报到时缴纳测试及报名费,人民币60元/人。

4、面试。

面试具体安排将通过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网另行通知。

5、候选考生名单确定。

(1)候选考生人数控制在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数的120%以内。

(2)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面试成绩确定2014年自主选拔侯选考生名单,经江苏省考试院审核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确认为我校自主选拔候选考生。

(3)自主选拔候选考生需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确认书》,并报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未报送者将视为自动放弃侯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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