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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4
四、成绩计算与入围名单确定
<1> 自主选拔A类(条件1)考生:根据考生申请材料评分成绩(15%)和学科基础测试成绩(85 %),确定面试名单。依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自主选拔A类入围名单。
面试时间初定为2014年3月30日,地点为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天河五山校区(具体考务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通知)。
<2> 自主选拔A类(条件2)考生:专业面试。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评分(15%)、面试成绩(85%),综合择优确定自主选拔A类入围名单。
<3> 自主选拔B类考生:专业面试。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评分(10%)、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综合择优确定自主选拔B类入围名单。
<4> 自主选拔C类考生:专业面试。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评分(15%)、面试成绩(85%),综合择优确定自主选拔C类入围名单。
<2><3><4>面试时间初定为2014年3月1日下午,地点为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天河五山校区。
自主选拔入围名单将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页上公示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收到考生签署的协议书后,上报教育部、有关省(市、区)考试组织机构备案办理其他手续,最终全部自主选拔合格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
五、录取原则
1、所有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考生必须当年报考我校才能享受自主选拔政策,志愿表上设置有“自主选拔”类专栏的省份,在此栏填报;无“自主选拔”类专栏的省份须在全国高考志愿中第一批第一志愿填报,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在平行志愿第一批第一顺序填报。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考试院规定为准。
2、自主选拔专业计划不受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限制,但自主选拔和其他类型招生的各专业录取总数原则上不超出我校各专业的未分省计划数,如出现超出情况时,将按考生高考成绩及志愿顺序排序确定专业。
3、获得自主选拔A类(含条件1和2)入围资格的考生其高考原始成绩达到当地一本控制线但未达到我校在当地普通类招生投档线(若该省进行模拟投档,则以该省考试院提供的第一次模拟投档线为准)者,可降低20分(江苏考生为降低10分)内录取,其中A类(条件2)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上综合考生学科特长、考生专业志愿、专家面试建议,安排在适合发挥其才能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不予录取。
4、获得自主选拔A类(含条件1和2)入围资格的考生其高考原始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类招生在当地投档线以上,原则上根据本人高考志愿、学科基础测试科目及相应专业分数线加10分(江苏考生为加5分)在科目对应的范围内安排专业(其中报考所有创新班、理科报考建筑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卓越班)、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信息工程(卓越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文科报考工商管理类、金融学的加分为5分,江苏考生加3分)。
5、获得自主选拔B类、C类入围资格的考生,其高考原始成绩达到当地一本控制线以上,专业安排原则上综合考生学科特长、考生专业志愿、专家面试建议,安排在适合发挥其才能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不予录取。
6、报考建筑学院各专业需加试素描,素描不合格者将参照当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及考生高考志愿表,依据考生高考成绩或获奖情况酌情调整专业。
7、若教育部当年的最新文件规定与此简章有区别,则以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
标签: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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