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5-02-28
六、资格初审
1.我校专家评审组负责2015年自主招生申报材料初审工作。
2.初审工作根据考生的申请条件及个人申报材料,遵循规模控制、突出专长、优中择优,并兼顾生源质量与地区分布的原则进行。
3.初审结果将于2015年4月底前公布。
七、综合素质测试
1.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照通知时间下载、打印准考证,在我校规定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未按照规定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综合素质测试将于2015年6月14-15日在北京理工大学中关村校区进行,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选拔原则
1.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兼顾考生申报材料、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及各省份生源情况,确定自主招生认定考生名单及认定专业范围。
2. 认定结果将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予以公布,并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上网公布。
标签: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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