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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西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月17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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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7

六、录取办法

(一) 录取条件

1.合格考生须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生源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上海“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参照线(一段线)线上20分执行。其他合并本科一、二本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办相关规定执行。

2.合格考生须在自主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第一院校志愿报考西南大学,且只能填报与取得的自主招生资格专业一致的六个专业。

3.江苏省合格考生报考西南大学,在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同时,选测科目须到达B+和B。

(二) 专业安排

A类合格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述要求后,学校确保将考生录取到其前两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

B类合格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述要求后,学校确保将考生录取到六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

学校将根据考生合格类别(先A类后B类)和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三) 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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