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自主招生 > 自主招生简章

2017年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已发布

编辑:

2017-03-23

六、保障措施

1、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设立自主招生工作组,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工作。

2、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审查、监督整个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

3、严格遴选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

4、坚持自主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按时向社会公示。

5、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查实获奖证书、专利等证明材料确系弄虚作假、测试过程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考生,取消优录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14

咨询电话:400-110-2882 传真:025-84432546

监督电话:025-84315226

网 址:http://zsb.njust.edu.cn

微信公众号: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

八、本方案由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调整,我校相关政策也将作相应的调整,以调整后为准。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