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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3月24日正式公布

编辑:

2017-03-24

五、选拔程序

(一)材料初审

学校成立由学科专家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审核工作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合格名单。考生可于4月30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者,请查阅“报名系统”及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的网上交费确认、现场确认、考核安排及考核要求等相关通知。

(二)考核安排

学校定于6月11日组织自主招生现场考核,如有调整,以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

1、笔试:时间2小时,满分150分。各专业(类)笔试科目见下表:

专业(类)名称

类中所含专业

笔试科目

食品科学与工程

 

化学

生物工程类

生物工程

生物技术

酿酒工程

自动化类

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物理

物联网工程

 

信息与计算科学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纺织工程

 

工业设计

 

综合设计基础

工商管理类

工商管理

会计学

数学

教育学类

小学教育(师范)

教育技术学(师范)

语文

汉语言文学

 

临床医学

 

生物

2、面试:满分100分。学校根据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组织专家进行面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随机确定。

(三)资格确定

本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自主招生各专业(类)计划和生源等情况,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自主招生各专业(类)入选资格名单,其中各专业(类)综合成绩前30%的考生获得A类优录政策,其余70%获得B类优录政策。

(四)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江南大学要求进行。入选资格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须与公示的专业(类)一致,否则视为放弃江南大学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请考生及时关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报名系统”公布的自主招生相关通知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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