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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已于3月30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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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30

六、监督机制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自主招生工作,保证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加强自主招生规范管理,坚持做到程序规范、办法公开、结果公示;

2、学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随机确定,考生面试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3、学校加强自主招生工作的监督制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主招生工作;

4、学校加强自主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自主招生初审名单、自主招生资格名单和自主招生录取名单严格按时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后再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备案;

5、学生本人及推荐人(单位)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认定资格和推荐人(单位)的推荐资格。

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从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从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和辅导,请广大考生不要轻信某些公司或机构的虚假宣传。

七、联系方式

1、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行楼南楼302室

邮编:100083

咨询电话:18801290972、18701166672、13521147923、18518177557

电子邮箱:zsbgs@buaa.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jyc.buaa.edu.cn/zsweb

2、监督电话:010-82317582

3、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10-82199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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