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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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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6

六、录取原则

自主招生的选拔和录取由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四个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总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依次按照第二、三、四志愿顺序录取,如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对服从调剂考生进行调剂录取。如果符合录取条件考生人数不足学校规定开班人数时,根据实际情况对该专业予以取消,该专业志愿考生转至其他志愿专业录取。

1.按照北京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适当照顾农村户籍考生。录取时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根据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招生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农村户籍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剩余招生计划转入城镇户籍考生。

2.免试入学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免试入学。)

(1)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市、区(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2)高中或中职阶段获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以上智育奖学金的考生(含宏志奖学金)。

(3)高中或中职阶段在市级及以上相关技能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4)高中会考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均为B级及以上的考生。

(5)中职阶段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中级资格及以上的考生。

(6)退役士兵获个人或集体三等功及以上或个人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考生。

3.免笔试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可免笔试。)

(1)高中会考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其中任意两科B级、一科C级及以上的考生。

(2)中职阶段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资格的考生。

(3)中职阶段在区(县)级及以上各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4)高中阶段在区(县)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的考生。

(5)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

(6)退役士兵。

3.艺术特长生:凡具有乐器演奏(二胡、古筝、扬琴、琵琶、中阮、笛子、钢琴、大提琴、低音贝斯、打击乐等)、舞蹈表演(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等)、声乐演唱和戏剧表演方面艺术特长的考生,经艺术特长生考试,由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签署继续培养和发展协议,总评成绩加30分。

4.体育特长生: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由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签署继续培养和发展协议,总评成绩加30分。

5.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进藏士兵按优秀士兵对待;对北京户籍退役士兵给予政策性照顾,总评成绩加20分。

6.报考空中乘务(航空服务与管理)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形象气质好;年龄不超过20周岁,即1998年1月1日后出生;男生身高173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视力:女生单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C字视力表0.5;男生近视也可报考,但就业前要做矫正手术,裸眼视力达到C字表0.7以上即可;无色盲、色弱。

7.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须取得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书,免相关专业复试。

8.考生被录取后,不得再参加2018年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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