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zhaoll
2014-04-10
【摘要】:精品学习网自主招生频道想您所想,急您所急,为您编辑“2014年大连海事大学启航计划自主招生录取政策公布”的信息,希望您喜欢!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
2.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有自主选拔录取批次的省(市、区)须在自主选拔录取批次填报我校。无自主选拔录取批次的省(市、区),须在本科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必须将我校填报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学校。入选考生若没有按以上要求填报我校志愿或未在第一专业志愿中填报我校认定专业,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资格,不再享受自主选拔录取的优惠政策。
3.请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高考志愿表复印件及高考成绩通知单复印件传真至大连海事大学招生办公室。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须在6月底前通过传真向我校招生办公室说明情况,否则视为放弃我校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资格。
总结:以上就是“2014年大连海事大学启航计划自主招生录取政策公布”的全部内容,欢迎大家进入自主招生频道了解2014年最新信息,帮助您高考顺利!
相关阅读:
标签:自主招生政策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