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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西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通知

2017-10-13

六、体检工作

所有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统考考生和其他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报名所在地招生办公室(考试院)组织的体检。具体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根据广西招生考试院的年度普通高考体检工作文件,会同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协商作出安排。各地体检工作在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

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考生,考生阅知体检结果后须在体检表上签字确认。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要求进行复检的考生原则上由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指定一家体检医院安排统一复检,复检项目见年度普通高考体检工作文件,复检后仍有异议的,须于2018年4月13日前到当地招生办公室(考试院)领取并填写《体检终检申请表》,由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汇总报广西招生考试院同意后,在广西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终检,本次体检终检结果作为最终体检结果,没有按当地招生办要求参加体检或进行第一轮复检的考生,不得直接向广西招生考试院申请终检。

凡申请复检的考生,其电子档案的相应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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