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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0
(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0~12题。(9分)
情 与 辞
朱光潜
一切艺术都是抒情的,都必表现一种心灵上的感触,显著的如喜怒爱恶哀愁等情绪,微妙的如兴奋颓唐忧郁宁静以及种种不易名状的飘来忽去的心境。文学当作一种艺术看,也是如此。不表现任何情致的文字就不算是文学作品。文字有言情、说理、叙事、状物四大功用,在文学的文字中,无论是说理、叙事、状物,都必须流露一种情致,若不然,那就成为枯燥的没有生趣的日常应用文字,如账簿、图表、数理化教科书之类。不过这种界线也很不容易划清,因为人是有情感的动物,而情感是容易为理、事、物所触动的。许多哲学的,史学的,甚至于科学的著作都带有几分文学性,就是因为这个道理。我们不运用言辞则已,一运用言辞,就难免要表现几分主观的心理倾向,至少也要有一种“理智的信念”,这仍是一种心情。
情感无法直接表现于文字,都必借事、理、物烘托出来,这就是说,都必须化成思想。行文的第一步要心中先有一种情致,其次要找出具体的事物可以烘托出这种情致,最后要找出适当的文辞把这内在的情思化合体表达出来。创造也并非无中生有,它必有所本,自然就是艺术所本。艺术根据自然,加以熔铸雕琢,选择安排,结果乃是一种超自然的世界。艺术之所以为艺术,全在“自然”之上加这一番“人为”。情是自然,融情于思,达之于辞,才是文学的艺术。在文学的艺术中,情感须经过意象化和文辞化,才算得到表现。浑身都是情感不能保障一个人成为文学家,犹如满山都是大理石不能保障那座山有雕刻,是同样的道理。一个作家如果信赖他的生糙的情感,让它“自然流露”,结果会像一个掘石匠而不能像一个雕刻家。雕刻家的任务是给那块顽石一个完整的形式,一条有灵有肉的生命。
英国诗人华兹华斯有一句名言:“诗起于在沉静中回味过来的情绪。”在沉静中经过一番回味,情感才由主观的感触变成客观的观照对象,才能受思想的洗练与润色,思想才能为依稀隐约不易捉摸的情感造出一个完整的可捉摸的形式和生命。这个诗的原理可以应用于一切文学作品。
就大概说,文学作品可分为三种,“情尽乎辞”“情溢乎辞”,或是“辞溢乎情”。心里感觉到十分,口里也就说出十分,那是“情尽乎辞”;心里感觉到十分,口里只说出七八分,那是“情溢乎辞”;心里只感觉到七八分,口里却说出十分,那是“辞溢乎情”。就常识说,“情尽乎辞”也应该是文学的理想。不过,“情溢乎辞”也未尝没有它的好处。语文有它的限度,尽情吐露有时不可能,纵使可能,意味也不能很深永。艺术的作用不在陈述而在暗示,古人所谓“言有尽而意无穷”。含蓄不尽,意味才显得闳深婉约,读者才可自由驰骋想象,举一反三。把所有的话都说尽了,读者的想象就没有发挥的机会,虽然“观止于此”,究竟“不过尔尔”。拿绘画来打比,描写人物,用工笔画法仔细描绘点染,把一切形色都尽量地和盘托出,结果反不如用大笔头画法,寥寥数笔,略现轮廓,更来得生动有趣。画家和画匠的分别就在此。画匠多着笔墨不如画家少着笔墨,这中间妙诀在选择与安排之中能以有限寓无限,抓住精要而排去糟糠。
(节选自《谈美•谈文学》)
10.下列关于“情与辞”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
A.“情”无法直接用“辞”来表现,不借助事、理、物是没有办法表现出来的,这意味着“情”最终必须转化为思想。
B.“情”是一种自然状态,只要将其融合到思想之中,就是文学的艺术;“辞”是用来表达思想情感的,它是思想情感的载体。
C.文学作品可以依据作者写出来的话是否完全把心里的感觉说尽,大体分为“情尽乎辞”“情溢乎辞”“辞溢乎情”三种。
D.从常识上讲,情尽乎辞,也就是作者写出来的文字能把心里所有的感觉完全表现出来应该是文学的理想。
解析:选B。B项,“只要将其融合到思想之中,就是文学的艺术”不合文意,还缺少“达之于辞”这个必备条件。原文是说“融情于思,达之于辞,才是文学的艺术”。
1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恰当的一项是(3分)( )
A.作为一种艺术形式,文学必须具有抒情性并表现某种心灵上的感触,这种感触可以是明显的或微妙的,甚至可以是难以表达的。
B.艺术来源于自然,艺术根据自然,经过文学家的熔铸雕琢,选择安排,而不是无中生有地胡乱创造,结果就是一种超自然的世界。
C.在文学的艺术中,情感须经过意象化和文辞化,才算得到表现,因此一个作家不能仅信赖自己的生糙的情感,让情感“自然流露”。
D.英国诗人华兹华斯有一句名言:“诗起于在沉静中回味过来的情绪。”这句名言表达出来的关于诗的原理可以应用于一切文学作品。
解析:选B。B项,文学只是艺术的一种,艺术“经过文学家的熔铸雕琢”错。
12.从全文看,下列表述不符合作者观点的一项是(3分)( )
A.文学作品中的文字无论是说理、叙事、状物,都必须流露一种情致,缺少情致的文字,那就成为枯燥的没有生趣的日常应用文字。
B.许多哲学的,史学的,甚至于科学的著作都带有几分文学性,这是因为人是有情感的动物,而情感又容易为理、事、物所触动。
C.心里感觉到十分,口里只说出七八分,这种“情溢乎辞”的文学作品的意味更加深永,还可让读者自由驰骋想象,举一反三。
D.用绘画来比喻文学创作的高明之处在于形象生动地说明了在表达某种感情时,文字越多就越啰嗦,而语言越简省就越生动有趣。
解析:选D。D项,原文中并未根据文字的多少来判定文学作品是否生动,关键是做到以有限寓无限。
(三)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16题。(25分)
“痴气”钱钟书
杨 绛
要认识一部书,还是得认识书的作者本人,最好从小时候起。
钟书一出世就由他伯父抱去抚养,因为伯父没有儿子。钟书周岁“抓周”,抓了一本书,因此取名“钟书”。众兄弟间,他比较稚钝,孜孜读书的时候,对什么都计较,放下书本,又全没正经,好像有大量多余的兴致没处寄放,专爱胡说乱道。钱家人爱说他有“痴气”。
钟书四岁起识字,并已开始囫囵吞枣地阅读家中收藏的《西游记》《水浒传》以及书摊上租来的《说唐》《济公传》《七侠五义》这类小说,看完后便手舞足蹈向两个弟弟演说他刚看的小说。后来我们在牛津时,他和我讲哪条好汉使哪种兵器,重多少斤,历历如数家珍。
钟书十一岁,伯父去世。伯母抽大烟,家败得很快。钟书读书时练习簿也买不起,他就用伯父生前亲手用毛边纸、纸捻子为他订成的本子,老师看了直皱眉。同学都有许多笔尖,他只有一个,断了就没法写了。他急中生智,把毛竹筷削尖了头蘸着墨水写,当然写得一塌糊涂,老师简直不愿意收他的练习簿。
他有些混沌表现,至今依然如故。例如他总记不得自己生年月日。小时候他不会分辨左右,好在那时候穿布鞋,不分左右脚。他穿内衣或套脖的毛衣,往往前后颠倒,衣服套在脖子上只顾前后掉转,结果还是颠倒。
钟书十四岁考上苏州桃坞中学。那年他父亲到北京清华大学任教,寒假没回家。没有了严父管束,他借了大批的《小说世界》《红玫瑰》《紫罗兰》等刊物恣意阅读。父亲回家命他做一篇文章,他的文章不文不白,用字庸俗,他父亲气得把他痛打一顿。这顿打激起了他发奋读书的正气。钟书从此用功读书,作文大有进步。那时商务印书馆出钱穆的一本书,上有钟书父亲的序文。据钟书告诉我,那是他代写的,一字没有改动。
钟书在他父亲的教导下“发愤用功”,二十岁那年考上清华大学。其实他读书还是出于喜好,只似馋嘴佬贪吃美食:食肠很大,不择精粗,甜咸杂进。极俗的书他也能看得哈哈大笑。戏曲剧本里的插科打诨,他不仅且看且笑,还一再搬演,笑得打跌。精微深奥的哲学、美学、文艺理论等大部著作,他像小儿吃零食那样吃了又吃,厚厚的书一本本渐次吃完。诗歌更是他喜好的读物。重得拿不动的大字典、辞典、百科全书等,他不仅挨着字母逐条细读,见了新版本,还不嫌其烦地把新条目增补在旧书上。
钟书的“痴气”书本里灌注不下,还洋溢出来。我们在牛津时,他午睡,我临帖,可是一个人写字时,困上来,便睡着了。他醒来见我睡了,就饱蘸浓墨,想给我画个花脸。可是他刚落笔我就醒了。他没想到我的脸皮比宣纸还吃墨,洗净墨痕,脸皮像纸一样快洗破了。以后他不再恶作剧,只给我画了一幅肖像,上面再添上眼镜和胡子,聊以过瘾。大热天女儿熟睡(女儿还是娃娃呢),他在她肚子上画一个大脸,挨他母亲一顿训斥,他不敢再画。
钱家人常说钟书“痴人有痴福”。他作为书痴,倒真是有点痴福。供他阅读的书,好比富人“命中的禄食”那样丰足,会从各方面源源供应,他只要有书可读,别无营求。这又是家人所谓“痴气”的另一表现。
钟书写完了《围城》,“痴气”仍然旺盛,但是没有体现为第二部小说。《围城》重印后,我问他想不想再写小说。他说:“兴致也许还有,才气已与年俱减。要想写作而没有可能,那只会有遗恨;为了写作而写出来的不成东西,那就只有后悔了。遗恨里还有哄骗自己的余地,后悔是你所学的西班牙语里所谓‘面对真理的时刻’,使不得一点儿自我哄骗、开脱或宽容的,味道不好受。我宁恨毋悔。”这几句话也许可作《围城》《重印前记》的笺注吧。
13.下列对传记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A.钱钟书周岁时“抓周”抓了一本书,由此得名。他的确极爱看书,且不择精粗,像戏曲那样极俗的书,他不仅且看且笑,还一再搬演,笑得打跌。
B.钱钟书伯父去世后,生活十分拮据。可他仍能乐观对待这一切,买不起练习簿,就把毛边纸、纸捻子订成本子来写;笔尖撅断了头,就把毛竹筷削尖了当笔尖来用。
C.父亲的一顿痛打激起钱钟书发愤读书的正气,他从此用功读书,作文也有了很大进步。他代父为钱穆的一本书所写的序文,十分成功。
D.“痴人有痴福。”钱钟书的“福”在于只要有书可读便别无营求,而供他阅读的书都很有价值,好比富人“命中的禄食”。
E.在这篇文章中,钱钟书夫人杨绛以时间为序,对钱钟书的生平进行了回忆。叙述中满怀深情,勾勒出一个充满“痴气”的钱钟书形象。
解析:选CE。A.文中未说戏曲剧本是极俗的书;B.他所做的并不能表现“乐观”,且本子是伯父生前亲手所订;D.不是“有价值”,而是“丰足”。
14.钱钟书的“痴气”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概括并分析。(6分)
答:
解析:注意文中的重点句子:“众兄弟间,他比较稚钝,孜孜读书的时候,对什么都计较,放下书本,又全没正经,好像有大量多余的兴致没处寄放,专爱胡说乱道。钱家人爱说他有‘痴气’”“钟书的‘痴气’书本里灌注不下,还洋溢出来”,抓住这些句子,列举相关事例即可。
答案:①读书成痴,自得其乐。表现:钱钟书读书孜孜以求,认真计较;投入其中,手舞足蹈;广泛涉猎,不择粗精;用心研读,不嫌其烦。②稚钝率真,童心未泯。表现:生活中有些糊涂,常不分左右、前后颠倒;爱搞恶作剧,在夫人、孩子睡觉时给她们画花脸。
15.《围城》重印后,钱钟书还想不想写小说?为什么没再写?请简要分析。(6分)
答:
解析:答题时可根据文中重点语句提取关键的词语分条作答。重点语句:“兴致也许还有,才气已与年俱减。要想写作而没有可能,那只会有遗恨;为了写作而写出来的不成东西,那就只有后悔了。遗恨里还有哄骗自己的余地,后悔是你所学的西班牙语里所谓 ‘面对真理的时刻’,使不得一点儿自我哄骗、开脱或宽容的,味道不好受。我宁恨毋悔。”
答案:还想写。没再写的原因:①他认为自己才气已经与年俱减;②他认为写作要负责,不能为了写而写,不能自我哄骗、开脱或宽容,如果写不好,还不如不写。
16.钱钟书“读书还是出于喜好,只似馋嘴佬贪吃美食:食肠很大,不择精粗,甜咸杂进”,这样的读书方式你赞成吗?请至少从三个方面简述你的观点。(8分)
答:
解析:这是一道探究题,解答本题首先要明确自己的观点,然后在文中寻找依据,不要随意拓展。答此题关键还要弄清以下词语的意思:“食肠很大”形容读书量大,“不择精粗,甜咸杂进”比喻读各种风格品类的书。
答案:观点一:赞同。①博览群书才能开阔视野;②读不同风格的书才能领略多种妙处;③多读书,读不同的书才能提升自己对书的甄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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