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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14
以小李的日常生活为线索,帮小王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以此展开教学。
设计目的:
创设情境,激发学生兴趣,更好的自主探究、学习本课内容。
自我介绍:我叫小李,高一年级的学生。家住丹城西寺旁,我们全家信佛教,尤其是我妈王大娘,她每天都得去西寺诵经、拜佛。还经常和佛友一起到处烧香拜佛。我从小在家庭环境的影响下早已习惯,有空也会跟我妈去寺庙拜拜菩萨。但是最近我碰到了一些难题,有些疑惑,想跟大家探讨一下。
小李的困惑(一): 作为中学生,我可以信教吗?为什么?
1、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1)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内涵:四个自由
(2)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实质:使宗教信仰问题成为公民个人自由选择的问题
(3)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全面、完整的政策
小李的困惑(二):我妈王大娘的这些活动都是宗教活动吗?
①早晨五点,在西寺烧香祈祷,请求佛祖保佑。
②七点在家念早经
③听说现在买基金很好赚。九点又跑了一趟西寺,请大师算一下。
④十点,邻居小女出嫁祭拜祖先,去看热闹。
⑤下午三点半,在西寺听经、诵经。
⑥晚上,我发烧。妈说不必上医院,只要找师父画画符就好了。
⑦我姐姐马上要参加高考了,我妈为她开光祈福,菩萨说她今年一定能考上重点大学的。
(4)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区别迷信思想)
小李的困惑(三): 今天在班里与同桌小陈争论:
我认为:我们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考虑到我们班信佛的还不多,因此我们班可以组织一个佛教团体宣传宣传。
小陈认为:作为当代中学生,应坚持无神论,因此我们应到西寺等各大寺庙去向信徒们进行无神论宣传。
思考:你们怎么看?(学生观点阐述)
教师引导: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到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无神论的宣传或在信教群众中发动有神无神的辩论。同时,任何宗教组织的教徒也不得到宗教活动场所以外布道、传教、宣传有神论或散发宗教传单或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出版发行宗教刊物。总之,公民在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2、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小李的困惑(四):今天在西寺听和尚们讨论《宗教事务条例》,说这是宗教界的一件大事。
多媒体显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26号令: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宗教事务条例》
结合材料思考:条例的颁布对我国宗教事务产生什么影响?
教师引导:
这是我国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一件大事,是落实国家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重要举措,是宗教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的重要标志,对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妥善处理宗教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抵制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具有重要意义。
(1)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指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
(2)目的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犯罪,抵制渗透。
探究活动
……是不是宗教?其实质是什么?
(不是。秘密结社、崇拜教主、宣扬末世论、思想上控制教徒、聚敛财富、反抗社会、残害教徒身心是一切邪教的共同本质。其实质是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
3、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小李的困惑(五):在网上看到一则消息:宗教界代表人士驳斥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对我国宗教信仰自由状况的诬蔑。
新华网北京5月7日电(记者 魏武)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于4月29日发表了“2010年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其涉华部分对中国的宗教政策和宗教状况继续肆意攻击和指责,对中国政府依法处理暴力犯罪活动继续恶意污蔑,继续攻击中国依法取缔“……”邪教是“宗教迫害”。对此,中国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中国宗教界代表人士纷纷进行批驳。
“2006年9月,美国国务院发表“国际宗教自由报告,”将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指定为需要“特别关注的国家”。外交部指出:“美国无视事实,肆意攻击中国的宗教和民族政策。这种做法毫无道理,只能说明它的无知和偏见。”
问:美国国际宗教委员会发表这样的言论实质是什么?我国宗教界人士的批驳、外交部对美国国务院言论的抨击说明了什么?
教师引导:我国宪法规定:“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任何境外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我国的宗教事务。我国政府支持宗教界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坚决打击宗教极端势力。
4、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小李的困惑(六):老妈说,西寺住持吹说他参加过世界佛教论坛。
贾庆林说,中国政府全面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充分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在中国,各种宗教地位平等,和谐相处;信教与不信教的公民之间彼此尊重,团结和睦。中国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中国佛教与世界佛教及其它宗教一起,为建设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发挥应有的作用。这反映了当前我国宗教在起什么作用?
(1)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社会主义社会对我国宗教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宗教自身的要求。
(2) 两要求,两支持。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求他们从事的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民族的整体利益;支持他们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支持他们与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多作贡献。
二、我国宗教具有爱国主义传统
标签:高一政治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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