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中 > 高中会考 > 高中会考报名

2017年江苏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报名办法

编辑:

2016-10-25

五、有关政策规定

1.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2007年批准的《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07〕153号 苏财综〔2007〕26号)执行。

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技术课程(信息技术)20元,其他科目每门15元。

2.各地必须遵循高考与学业水平测试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考籍号必须按照“一人一号,一号到底,多次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编排和使用,考生在报名考试有效期内只能用同一个考籍号。

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

4.从外省转入我省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含会考)成绩,可以按规定转为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第,但不享受加分参加划线和投档的政策。我省户籍在外省就读的高考考生,须在2017年4月30日前出具外省省级考试部门开具的成绩证明至我省教育考试院(其学业水平测试在高考中的等级要求与我省考生一致),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开具成绩证明至该生所在的市招生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待市招生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将该生的考籍号报至省教育考试院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此类考生的成绩转换工作。

5.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只通知等级,不通知原始分。未参加相关科目考试的,没有成绩等级。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