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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化学必修方程式:书写和应用热化学方程式

编辑:sx_zhaodan

2014-06-26

高中化学必修方程式:书写和应用热化学方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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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和应用热化学方程式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反应热与温度和压强等测定条件有关,所以书写时指明反应时的温度和压强(25℃、101kPa时,可以不注明)

(2)各物质化学式右侧用圆括弧()表明物质的聚集状态。可以用g、l、s分别代表气态、液态、固态。固体有不同晶态时,还需将晶态注明,例如S(斜方),S(单斜),C(石墨),C(金刚石)等。溶液中的反应物质,则须注明其浓度,以aq代表水溶液,(aq,∝) 代表无限稀释水溶液。

(3)热化学方程式中化学计量数只表示该物质的物质的量,不表示物质分子个数或原子个数,因此,它可以是整数,也可以是分数。

(4)△H只能写在化学方程式的右边,若为放热反应,则△H为“-”;若为吸热反应,则△H为“+”。其单位一般为kJ/mol。同一化学反应,若化学计量数不同时△H的值不同。若化学计量数相同,当反应物、生成物状态不同时,△H的值也不同。

(5)热化学方程式是表示反应已完成的数量。由于△H与反应完成物质的量有关,所以方程式中化学式前面的化学计量数必须与△H相对应,当反应逆向进行时,其反应热与正反应的反应热数值相等,符号相反。

(6)不标“↑”或“↓”

(7)不注明反应条件,例如:△(加热)

(8)有机热化学方程式用“=”,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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