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gaohm
2016-04-14
4月12日,《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在长沙召开,对湖南未来高考改革进行了部署。会上,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委教育工委委员葛建中介绍,湖南将强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学考将进行“等级性考试” 从2018年进入高一的学生开始实施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我省将于2018年正式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即从2018年进入高中一年级的学生开始实施,到2021年高考时按新的高考制度录取新生。考生高考总成绩将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数、外3门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门成绩组成,不分文理科。全国统考的语、数、外3门科目采用全国卷考试、分值不变。其中,外语科目将为考生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省里组织统考,学生从理、化、生、政、史、地6门课程中自主选择3门参考并计入高考总分。
与现行学考制度相比,新的学考制度最大的特点是将实行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
等级性考试纳入高考招生范畴,将会以A、B、C、D、E五个等级计入高考总成绩等。
2015年,我省已经制定了《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并报教育部备案,待教育部批复同意,我省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届时请大家关注湖南教育新闻网报道。
综合素质评价:“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和社会实践”5方面
从2018年进入高中一年级的学生开始,湖南高考将构建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机制(即“两依据、一参考”)。高校依据考生语、数、外全国统考成绩和自主选择的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学生。
开展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在于在于引导普通高中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和个性特长全面发展,扭转“唯分数论”倾向,为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提供重要参考。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综合素质评价主要是综合考察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和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内容。
我省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措施予以保证:一是如实客观记录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活动和事实材料,对相关材料要进行公示,责任教师要审核把关,确保真实性。二是建立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保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便于档案的使用和监管。三是加大对弄虚作假者的查处惩治力度,保障综合素质评价的真实可靠。
2015年,我省已经制定了《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并报教育部备案,教育部批复同意后,我们再向社会公布,详细内容请关注我们的实施办法。
最后,希望精品小编整理的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您有所帮助,祝同学们学习进步,更多内容请关注会考最新动态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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