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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9
为了方便老师的教学,精品学习网为大家整理了高一上学期历史教学计划模板,希望能给老师一个参考。
知道与了解
1.知道明清两朝疆域、时段和影响区域
2.知道明清两朝主要的民族和国际关系
理解与运用
1.理解明清中央集权制的变化与发展的主要原因、情况、特点、作用和影响
2.理解明清地方管理的变化与发展的主要情况和特点
3.理解明清政治制度变化和发展的基本趋势及其评价
4.理解从夏、商、西周到清朝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围绕君权与相权、中央与地方、政权与民权的问题,在人事、法制、行政、财政、军队、监察、思想控制等方面的总体脉络、特征、作用和评价
重点解析
1.宰相制度的兴废
【解析】宰相是国君之下、辅助国君处理政务的最高官职。秦统一后,宰相的正式官称是丞相,有时分置左右,以右为上,称“右丞相”“左丞相”。宦官担任丞相的称“中丞相”。汉初沿秦制,以丞相或左右丞相为宰相之职,称相国则地位稍尊,以御史大夫为副丞相。尚书台本是皇帝私府中掌管收发文书的小机关,汉武帝以后地位日渐重要,宰相的职权也就逐渐转移到尚书台长官的手中。西汉末年,丞相改为大司徒,御史大夫改为大司空;东汉以太尉、司徒、司空合称三公。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宰相之职,分属于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三省的长官并称宰相,但各朝的情况不完全一致。隋及唐初,三省长官并为宰相,成为正式的体制。北宋初,设立中书门下作为最高行政机构,其最高长官行使宰相权力。为制约宰相,后来又增设参知政事、枢密使和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和财权。元朝设中书省,替代前代的三省。中书省是最高行政机关。中书省的长官行使宰相职权。元朝后期,宰相权势熏天,有时甚至可以左右皇位的继承。明朝建立后,明太祖朱元璋借胡惟庸案,裁撤中书省和丞相,以六部分理全国政务,直接对皇帝负责。他还下令,以后不许再立丞相。至此,秦以来一直实行的宰相制度宣告废除。
在中国古代的各种官职中,宰相的变化最为频繁,无定职、无定称、无定员,这是由君主专制的根本性质决定的。专制君主集大权于一身,又经常在内廷决定军政大事。君主既离不开宰相,又最担心宰相权力过重,大权旁落,这是宰相官职不断变化的主要原因。宰相本身并无独立的权力,不管当时的地位多高,仍然是君主的头号奴仆。宰相职权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参与机密,参加诏令的起草、审议与传达。
2.内阁的设立
【解析】(1)过程:明太祖,设殿阁大学士,备皇帝顾问;明成祖,正式设立内阁;明宣宗,授予内阁票拟权;明成历年间,“部权尽归内阁”。(2)实质: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不可能对皇权起到制约作用。(3)职能:为皇帝提供顾问的内侍机构(不是法定的中央一级的行政机构或决策机构);阁臣升降、职权大小存在不确定性(阁臣升降由皇帝决定,职权大小依皇帝旨意而定,票拟是否被采用最终取决于皇帝的批红)。
3.军机处
【解析】(1)最初设置的目的:起初是为适应西北军务需要,始设军机房,选亲重大臣协办军务,后来由单纯处理军务逐步扩大到其他政务。(2)职能和特点:军机处是辅助皇帝处理政务的最重要的中枢机构。军机大臣均由钦定,只能秉呈皇帝的旨意办事,因而军政大权进一步集中到皇帝手里。军机处机构简单,人员精干,有官无吏,办事效率高。又因地处内廷,外界干扰少,但政治决策封闭的特征更为明显。(3)实质:军机处的设立进一步加强了君主专制制度。
难点突破
1.宰相制度“立”与“废”的利弊
【突破】(1)积极:辅佐皇帝,参与决策,分掌行政。(2)消极:相权过大,威胁君权,造成君相矛盾,政局动荡。(分析:宰相在我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制度内部可发挥双重作用:既可以辅佐皇帝,帮助皇帝处理政务,决策机要;也可能因权力过重而威胁君权,因而形成了君权与相权的矛盾。明太祖废除宰相制度后,固然可解决君相矛盾,但必然导致皇帝负担加重,军国大事均由皇帝个人裁决,难免偏颇、草率。皇帝独操权柄,固然有利于防止权臣专政,加强统治,有利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巩固;但是缺少制约君权的机制,社稷的兴衰维系于皇帝个人素质,也不利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2.宰相制与内阁制的区别
【突破】在宰相制下,宰相被制度赋予决策大权,其地位十分巩固。但内阁只是皇帝的侍从咨询机构,本身并无决策权。虽有内阁大学士大权在握的现象发生,但其权力并不来自于制度及其职位,而来自于最高统治者的个人支持与信任。一旦失宠,其地位便会一落千丈。因此,尽管有人认为明代的首辅即变相重设的宰相,但其权力与前代宰相已不可同日而语,更谈不上制约皇权。
3.君主专制的加强对中国社会产生的影响
【突破】(1)积极作用:有利于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巩固,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为康乾盛世的出现提供政治保障。(2)消极作用:皇权的极度膨胀,又成为阻碍社会进步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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