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市全椒县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相关事项

编辑:sx_wangl

2013-06-14

【摘要】安徽滁州市全椒县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相关事项,请看以下具体内容:

一、考试

1、考试形式与内容。本次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或《申论》两科。

卫生类《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解剖、生理、病理、药理、诊断、免疫学等,非卫生类《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省情和写作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专业基础知识》分别为各报考专业相关专业知识,考试类别详见《岗位计划表》,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2、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为2013年7月1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08:00—10: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30—16:30 《专业基础知识》或《申论》

笔试地点设在全椒县城区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成绩公布。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县卫生局网公布。

考试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与《专业基础知识》或《申论》(占60%)合成成绩。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考试成绩合成前笔试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置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二、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学历层次、是否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省三好学生或省双优生、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等方面的情况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三、公示和聘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县卫生局网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相关报批程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批复文件,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入编等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和皖政办〔2006〕13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对尚未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的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聘用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四、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5011485,0550—5012990,0550—5039510)。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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