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国家公务员:北京海关考录面试人员材料审核通知

编辑:

2013-01-17

四、其他材料

除以上资料分类提供外,所有考生还应提供: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

3、5寸或6寸的竖版整身近照一张;

4、最高等级的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5、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两个可随时保持畅通的联系电话。

以上材料必须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10号,北京海关人事处”,邮编为100026,并请注明“面试考生个人材料”;邮寄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月31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参加“监管二、职位代码0701004001”面试的考生

暂不提交材料,请关注随后发布的关于此职位的具体通知。

六、注意事项

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安排预计在二月上旬发布,提醒考生在此期间及时查看“中国海关考录网”和北京海关网页,并保持电话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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