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区招考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公告

编辑:sx_wangl

2013-06-13

【摘要】北京房山区招考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公告,请看以下具体内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3年6月8日(周六)

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地点: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室

地址:房山区良乡西路14号

三、资格复审要求

请参加资格复审考生本人携带以下证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需携带:(1)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院)校毕业生推荐表原件(由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发),并加盖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就业指导中心、就业办公室)公章;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校级成绩主管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院)公章;

(3)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5)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6)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7)《房山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表》。

2.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

需携带:(1)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

(6)《房山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表》。

3.驻区部队随军家属

需携带:(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干部家属调京工作申请表(或随军家属进京落户申请报告表)原件、复印件;

(5)军官本人立功受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6)《房山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表》。

四、注意事项

考生请在资格复审后,将上述材料交至登记处领取《面试通知单》方为资格复审成功。资格复审合格者将于6月18日(周二)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联系电话: 69372464 69370203。

注:

1.居住证明: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年限等内容。

2.报考面向驻区部队随军家属的考生,按照军官立功受奖情况享受加分,具体标准是:

(1)荣立一等功或被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加20分;

(2)荣立二等功或被大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加10分;

(3)荣立三等功加5分;

(4)荣获国际荣誉加20分。

多次立功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奖项计入总成绩。

附件:《房山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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