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北京公务员考试报考程序

编辑:sx_liss

201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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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人员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jrbj.gov.cn)查阅《招考简章》。

1、招考职位面向2015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限于聘任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助理,且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仍在岗的2015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人员,须履行完3年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助理聘任合同等相关合同且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2、招考职位面向2015年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限于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且服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外地生源高职或专科毕业生);应届毕业当年从我市入伍且2014年退出现役的服役期满退役士兵报考。

3、招考职位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北京生源2015年应届毕业生,北京地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2015年应届毕业生,列入“985工程”京外院校中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本科以上(含本科)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4、招考职位面向残疾人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且符合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残疾人(不包括2014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和2015年应届残疾人毕业生报考。

5、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且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包括2014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报考。

6、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2014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和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招考简章》查询。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所有报考人员均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4年11月13日9:00至2014年11月17日17: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11月13日至2014年11月19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报名确认。经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在报名时提示的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并在报名时提示的规定时间内从该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或未按规定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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