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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5
2012年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分岗位竞聘,学校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试讲、面试、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联系方式
由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完成。方式如下:
1.自愿报名。凡符合公开岗位招聘条件者选定一个岗位在学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后发至电子邮箱:cqsdrsc@163.com,(邮件标题必须按照以下格式填写:人才层次(博士或硕士或本科)、专业、毕业学校、姓名、应聘部门,(如硕士土木工程武汉大学李兵建筑工程系)。
联系人:邓泄瑶 、刘剑锋 电话:023-49511533 023-49838491
(博士、教授直接联系电话:13594799066)
2.学院选聘考察。学院组织专门队伍,分组赴相关高校现场接受报名及考察。
(二)资格初审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对报名者提供的《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按招聘岗位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在网上以电子邮件形式或电话予以回复确认。现场选聘考察的,由考察组人员负责现场确认。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我院通知持有关证件(2013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和经单位加盖鲜章并经应聘人员签字的报名表,到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参加学院组织的资格复审。由学院用人部门和人事处根据审查结果,原则上按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的初步名单。
(四)试讲与面试
1.由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接受人事和监察部门的指导监督。试讲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者。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指定专业课程。试讲时间为20分钟。试讲成绩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2.面试人员接受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考评领导小组和评委面试答辩,时间20分钟。面试内容为自我介绍、考评委提问。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岗位急需的专业知识和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应聘者需用普通话试讲及面试,试讲、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试讲及面试结束后,按试讲及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试讲高者优先;若总成绩、试讲成绩均相同,重新组织试讲,重新试讲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其缺额根据应聘该岗位人员试讲、面试总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情况、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查确认。
(七)公示
重庆市水利局及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招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招录公示栏和重庆市水利局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工作经历、拟聘岗位等。监督电话:
重庆市水利局纪检监察室:023-89079055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纪委:023-49838933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报经重庆市水利局审核、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学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三个月试用(见习)期制度。本次所招聘的工作人员在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试用(见习)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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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重庆公务员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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